懇切祈禱必蒙俯允

期數
3791
刊登日期
2016.10.14
作者
譚錦榮
主曆
主曆 2016 年 10 月 16 日

作為基督徒, 我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便是與主建立親密的關係;然而,這關係的建立實在有賴我們的祈禱生活。因為,藉著祈禱,天主能與我們個別而獨特地接觸,且能從這份相遇的經驗中得到生命的皈依。但是,很多時候都會聽到信徒困惑的查詢:為何祈禱時,常常分心? 我們真的會祈禱分心嗎?我曾與一位隱修女分享這些經驗,她說:我們祈禱時是不會分心的,因為那些俗務或思慮實在是我們的真實生活,我們是要超越這些經驗才能真正進入與上主的關係;因此,我們祈禱時應恆心忍耐! 

在本主日的福音中, 路加描述了主耶穌所講的一個比喻; 但在比喻開始之前, 路加清楚指出這個比喻的目的: 「耶穌給他們設了一個比喻, 論及人應當時常祈禱, 不要灰心」( 路十八1)。因此,從比喻中的不義判官和寡婦不同的角色,使我們能明白祈禱和信德的重要。雖然如此,我們亦不排除這位寡婦不懈的追求公義的決心,在整個描述中的重要性。

首先,讓我們了解一下這位法官: 「某城中曾有一個判官不敬畏天主,也不敬重人」(路十八2)。如此負面的描述,使我們從這位不義的判官中,聯想到那時代的腐敗領袖。正如史學家若瑟芬曾如此描述猶大王約雅金:「對天主沒有虔敬、對人亦不公平。」但是, 相反這些描述的,是約沙法特對設立判官的意義: 「你們所作所為,必須慎重,因為你們處理訴訟的事,不是為人,而是為上主;你們在處理訴訟時, 他必與你同在。現在你們應有敬畏上主的心,辦事必須勤謹,因為上主,我們的天主,毫無不義,不偏待人,不受賄賂」(編下十九6—7)。然而, 主耶穌卻以此不義的判官與天主作比較:「你們聽聽這個不義的判官說的甚麼?天主所召選的人,日夜呼籲他,他豈能不給他們伸冤, 而遷延俯聽他們嗎? 」( 路十八6— 7 ) 這裡「日夜呼籲」的是指那位在聖殿裏的女先知亞納日夜祈求以色列的救贖:「她齋戒祈禱, 晝夜事奉天主,總不離開聖殿」( 路二37 ) , 及對聖詠作者對主耶穌的苦難的回響:「上主,我的天主,我白天禱告,我黑夜在祢的面前哀號。願我的祈禱上達祢前,求祢側耳聽我的呼喊」(詠八十八2—3)。事實上,這位判官所作的正義是出於「惱怒」、而天父的正義卻是出於對祂的子民的「忍耐」。藉此,讓我們自省對近人的態度:我們是怕近人打擾你,憤怒地回應他們?或是因為仁慈憐憫而接待他們?兩者其實是一線之差! 

從寡婦的渴望中, 我們可以理解到她們在當時社會價值的位置。她對這位法官的請求是否合理? 現在, 讓我們先明白當時猶太文化中寡婦在社會的權利和義務: 由於她們屬於社會的弱勢社群, 因而她們應得到較合理的待遇。雖然內文中沒有提及她所遇到的困難, 一些聖經學者認為她是由於沒有得到親族中男性親友的支援而向判官提出訴訟; 另有學者認為她是由於新寡,故向判官要求她所應繼承的遺產。然而,她能持有的就如聖經中其他寡婦,如:盧德、塔瑪爾⋯⋯等,所得的權利和義務。誠然,這位判官並不是因為公義,而是因為怕煩擾而回應這位寡婦;但是,他所作的獨白卻相當有趣:「我要給她伸寃,免得她不斷的來糾纏我」(路十八5)。這個「糾纏」在古老的原文文本中卻具有「向我黑面」的意思! 

但是, 主耶穌為何如此應用這個比喻?主耶穌所指的並不是他們在人性上的表現!祂並非指出一些情感上的喜惡,可以達成心中的渴望。主耶穌所強調的是那位婦人鍥而不捨的懇求; 同時,透過這位不義的判官所投射出公義天主的仁慈及憐憫。試想想,我們在祈禱生活中的挑戰:有否因心中的雜念而放棄?有否恆心忍耐祈禱的枯寂?有否接受天主的恩賜與我們所渴望的差距? 有否全心信賴天主的帶引?事實上,主耶穌要求的就是我們對上主「正直的信德、堅固的望德、和十全的愛德、明哲和見識, 好能完成祂聖善和真誠的旨意」(聖方濟苦架前的祈禱)。正如主耶穌所要求的:「人子來臨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路十八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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