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自在】畸形選舉制度
立法會選舉落幕,新一屆的立法會任期已於本年十月一日開始。當大眾傳媒聚焦報導立法會主席人選、追訪新舊議員表現的同時, 本文不得不以勞工界別選舉為例, 指出畸形的立法會選舉制度, 期望大家反思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的存廢。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於本年八月中成功向一百四十三張立法會候選人名單發出問卷, 邀請他們對本會十七項勞工政策立場表態, 結果收到五十四張候選人名單有效回覆( 即候選人名單能清楚指出對各題答案的完成問卷。若候選人名單以政綱或單張回覆本會問卷, 而沒有清楚指出對每題答案, 此回覆不會算作有效回覆) , 有效回覆率僅37.8%。不論分區直選或功能界別選舉, 包括自由黨、經民聯及新民黨等建制派所有候選人名單均不予回覆。最遺憾的是標榜代表工人的工聯會所有自動當選候選人皆沒有對勞工政策立場作出回覆, 以致未能明確知悉其對「勞工政策」的立場及承諾。
應屆立法會選舉由七十位議員組成,當中十二名議員自動當選,其中三位來自勞工界別,分別由工聯會及勞聯瓜分。然而,從上述的調查結果顯示,即使是以基層大眾為本的勞工界別,亦不見得當選者最願意向公眾交代及解釋其政策立場。
問題的關鍵在選舉制度上。有別於地區直選,勞工界別的選民並不是以個人名義登記,而是以職工會名義單位,即是選舉只有「團體票」而沒有「個人票」。二○一六年勞工界別共有六百六十八名「團體」選民, 但可選出三名立法會議員;投票權的不平等, 顯而易見。既然是「團體票」,工人也就不能直接選出勞工界別議員。候選人只要爭取職工會核心的支持,便無須向工人或職工會會員交代。職工會核心同樣可藉此推舉及駕馭候選人。因此能左右勞工界別選舉的,其實只是小撮的工會領袖,而非廣大基層工人。
在投票制度上,勞工界別選舉是採用「全票制」,即一票可以選擇三名立法會勞工界別議員。此投票制度的最大受惠者是那些擁有眾多職工會從屬的工會組織,只要他們聯合將選票全投給屬意的三名候選人,便可以封殺其他工會組織候選人。因此立法會勞工界別議席一直是自動當選,並由兩個工會組織所壟斷,成為其「世襲」議席,牢不可破。
當立法會直選議員用盡積蓄、千辛萬苦才能贏得一個議席時, 功能界別議員卻不用政績、不須面對群眾, 甚至自動當選。你認為這樣公平嗎?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