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火燃荆】幸福非必然

期數
3685
刊登日期
2014.10.03
作者
譚錦榮
主曆
主曆 2014 年 10 月 05 日

今日社會很多家庭都會為子女提供最合適的學習及生活條件,使一些兒童及青少年覺得幸福是必然的。他們或許認為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是他們所應得的!因此,堂區或學校(甚至一些社福機構)均會安排一些生活體驗團給他們,使他們體會到幸福並非必然!在過程中,他們除了體會到弱小社群的需要外,他們要經過努力才能達到的經歷,也是他們成長的寶貴體會。然而,成長的經歷各有不同;因此,他們在過程中所經驗的艱辛亦各有差異。當然,一些會坦然接受挑戰,亦有中途放棄的。

今日的福音,主耶穌以葡萄園的比喻來勸勉我們要為天國而努力。這個比喻是源自舊約(依五1—7),為向以色列民的罪孽作出判斷性的警告,此寓言亦預告了耶路撒冷在公元前五八六年的毀滅及以民流徙巴比倫(依五25—30)。然而,主耶穌卻繼續以這判斷的訊息指責那些司祭將聖殿轉變為「賊窩」!

主耶穌除沿用了依撒意亞先知比喻中的形式外,還加入了園戶,以代表那些代天主管理天主子民的司祭。但在比喻中,這些園戶不單沒有繳納應交的租金外,還對前來收款的僕人施以暴力,甚至園主的兒子,他們也不留情。從這段描述中,讓我們反省信仰對我們的邀請及挑戰:這些僕人代表著不同時代向以民宣講悔改的先知,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天主亦透過不同的渠道及媒體向我們傳遞悔改的訊息。但是,我們時常將這一切置若罔聞,只希望繼續在自我生活的舒適區中得到上主的恩寵,而不願作出太大的改變,或是以自己的論點視作天主的意思。「你們為甚麼違犯上主的誡命,招致不利呢?」(編下廿四20)若我們的心仍是以自我為中心,為追求己益及個人的享受;最終,我們便如同主耶穌所言,好像用石頭砸死先知一樣:「耶路撒冷!耶路撒冷!你常殘殺先知,用石頭砸死那些派遣到你這裏來的人」(瑪廿三37)。

事實上,天主如同那位園主一樣,給予我們很多悔改的機會:「你再打發一些僕人去,人數比以前還多…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瑪廿一36—37),顯示祂對我們的慷慨及仁慈。雖然如此,我們仍然沒有接納主耶穌!我們不是不知道祂為愛我們而死在十字架上,但我們的心仍是無動於衷!這就好像那些園戶:「來!我們殺掉他」(瑪廿一38),是我們的心硬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為甚麼?我們是否為求自保而放棄主耶穌!我們是否以為已經擁有幸福!那些司祭很諷刺地講出了自己的收場:「要兇惡地消滅那些兇惡的人,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瑪廿一41),而主耶穌亦指出惟有依靠祂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那是上主的作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瑪廿一42)。主耶穌指出祂就是那塊被匠人捨棄的石頭,但卻成了屋角的基石,祂在這裏引用了聖詠一一八22。由於當時仍是聖殿的修建期,當主耶與司祭長和法利塞人間的衝突至高峰時,祂指出就是那塊被捨棄的聖殿基石。司祭長就是修建聖殿的匠人,也是他們捨棄了這塊角石!

若我們在成長中因不能接受種種考驗、挑戰、甚至痛苦,我們便如同司祭長一樣捨棄了主耶穌。主耶穌曾說:「你們背起我的軛,跟我學吧!」(瑪十一29)祂不會給與超越我們能力的軛和擔子 ,一切的賜與均是使我們能與祂契合。因此,沒有任何幸福是必然的,幸福是需要我們依賴天主聖寵而奪取回來:「我只顧一件事:即忘盡我背後的,只向在我前面的奔馳,為達到目標,為爭取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召我向上爭奪的獎品。」(斐三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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