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靈月

期數
3794
刊登日期
2016.11.04
主曆
主曆 2016 年 11 月 06 日

教會年曆中每年的十一月為煉靈月,以提醒信徒這個月特別為煉獄中的靈魂祈禱。

十一月二日是追思已亡日,這一天每位司鐸可以為煉獄中的靈魂舉行三台彌撒。這傳統源於第十五世紀的西班牙道明會士,教宗本篤十四世於一七四八年予以認可,並將此特權授予西班牙、葡萄牙及拉丁美洲的所有司鐸。教宗本篤十五世於一九一五年八月十日的《不流血祭獻宗座憲令》中,更將此特權授予普世的所有司鐸。因此,所有司鐸這一天均獲准可以(但不是必須)舉行三台彌撒。

「煉獄」是「煉靈」等待進入永生居所的地方;對於世上信友能夠為煉靈祈禱行善功以縮短他們在煉獄的日子這說法,首先我們須相信有永生以及人靈的不死不滅。人離世時肉身死亡,靈魂卻不滅,並期待永生、進入天主聖三共融中的日子。

《天主教教理》這樣說:「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須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第1030號) 

另一方面,因為在煉獄的靈魂不能自救,因著「諸聖相通功」,教會提醒我們為這些靈魂祈禱的重要;我們的祈禱或奉獻彌撒,有助他們少受煉苦,早登天國樂土。因為「我們相信所有基督信徒們的共融,即那些在此世作旅客的,那些在淨煉中的亡者,以及那些在天堂上享真福的,共同形成的獨一教會。我們相信在這共融中,充滿慈悲和仁愛的天主及諸聖不斷地聆聽我們的祈禱」(第962號)。

另一方面,信徒透過為亡者的祈禱,奉獻善功時也幫助自己加深領略「諸聖相通功」的意義,並提醒自己默想死亡、修德行善,時刻準備自己的靈魂。那就是藉著大赦,信徒能為自己和煉獄的靈魂獲得因罪過所帶來的暫罰的赦免。同時;為那些已去世的人們,不管他們已在天堂或還在煉獄中, 他們都是與我們信友團體──基督的奧體聯繫在一起的,並且屬於這基督奧體的一部份,因為基督藉著祂的死亡與復活,已成了生者與亡者的主。

我們深信在諸聖相通中,所有信友無論在天鄉中、在煉獄中,或仍在現世旅途上的,他們之間存在著一分恆久的愛的連繫,交流著所有美好的事物。在這奇妙的交流中,一個人的聖德能使他人受益,遠超過一個人的罪過為他人造成的損害。因此,我們活著的信徒更應多作善功,為亡者代禱,特別是自己的親友,以助其能更早且更有效地淨化罪罰,早登天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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