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話語和溝通
人發明話語是為溝通,沒溝通便不能共事共存,但溝通的雙方得有起碼的誠信。你去買東西,講好價後把鈔票交給賣家,然後貨銀兩訖,若賣方說手裡的錢是他的,這就不是溝通而是行騙。若這無賴所為能成立,人類社會便得解體。同理,三塊錢買兩隻雞和兩塊錢買三隻雞是兩碼事,但我就親眼看到在某窮鄉僻壤,有油嘴滑舌者如此詐騙一老婦大功告成。這也叫「聰明」?
詞語不過是表意符號,是事物某個範疇的某個性質的抽象。實在的事物一經這抽象,便去掉了具體的規定性,把它推演成有別的規定性的事物,便可指鹿為馬。是以,從公義出發以邏輯去猜想語言緣何發明,只是學究在書齋的沙盆推演。我倒信意大利哲人艾可的名言:人們發明符號,是為用來說謊。說謊當然是為了利益。也許在雞零狗碎的場合,許多人都不一定說謊,但碰上的事情愈大,說謊便愈大行其道。孔孟相信一個世道要運作正常便定要「正名」,即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去說事想事,卻同時又要一切合「禮」,即真相要合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遊戲規則,這本來就是雙重標準,難怪他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又認可大人物「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於是許諾從來不必實行,食言亦可是家常便飯。瞧,誠信只是在下者必守的,在上者則可為所欲為,這豈非鼓吹說謊和行騙有理?單憑這點,聰明人自可明白,五四時主流思潮是打倒孔家店,如今卻是孔學大有出口到全世界去和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一較長短的氣派,為甚麼?
時下愛說溝通,但若話語遠離真相,就不是與人溝通,而是把自家說的當天條,但理據欠奉。由袞袞諸公的義正詞嚴到潑婦罵街,聽多了,便知人說的,未必是所信的,理直氣壯,只是要找個理由去妖魔化對手,令自家得直。但人真奇怪,某套話語一旦「上口」,說得興起便會「上身」,自我催眠。這正如有些演員在戲裡扮演大人物,下了妝回到現實世界還以為自家是大人物一樣。人人都直當自家就是真理化身,但話語中的那個客觀世界並不一定真的那麼客觀,都不過是他一己心緒的外化。有怎麼樣的靈魂,就有怎麼樣的世事景象,即使最反智,誰能說服?且許多人肯溝通只是為勢所逼,當一方可把另一方不當一回事時,就不必期望太高了。
溝通有用不?當然。純良如鴿的人,都可在爭辯中深化,更新認知。但和純良欠奉者講理便很難。但世道即使如何走火入魔,起碼不能教人一加一等於三,或說偷呃拐騙才是人生正道,通常只能偷換概念把人們的正義感引導到未必正義的方向。人類世界要存在就必須遵守好些基本信條,只要它不消失,人人憑直覺便可判斷是非。長遠看,謊言是不可能變真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