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宗教界反同性婚姻
(天亞社訊)台灣「全國宗教大聯盟」十一月三十日發表共同聲明,堅決反對修法把「同性婚姻」納入民法規範中。
道教代表更揚言,不排除號召全國信徒圍立法院, 制止會議進行。
包括天主教、佛教、道教、基督教、一貫道、護家盟等宗教團體,舉行聯合記者會,以「違憲」為由,反對第972條等相關規定把同性婚姻納入民法規範中。
記者會於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剛結束十一月二十四和二十八日兩次公聽會後召開, 大聯盟強調一夫一妻是構成中華文化傳統家庭價值、社會倫理的根本,若以修《民法》方式落實婚姻平權,將會使這些價值被徹底破壞。
大聯盟代表朱武獻表示, 為尊重同性戀者之存在,接受立法院訂立專法保障他們的權益。
但他指如今同性婚姻要納入民法婚姻規範,即意味著「將沒有夫妻、父母稱謂以及家庭結構的解消,使得傳統人倫與輩分的倫理架構崩解,也破壞固有中華文化」。
經過兩場公聽會後,原訂在十一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一日的二讀及三讀都暫停召開。而「下一代幸福聯盟」在這兩天包圍立法院的活動也取消。
不過,「幸福聯盟」於十二月三日,分別在台北、台中和高雄舉行的「一二零三全台站出來, 為下一代陳情」請願活動則照常舉行。
中華民國道教會秘書長張肇珩則代其會的理事長宣布,若相關法案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二讀討論和表決時,道教會「將不排除號召全國信徒圍住立法院,甚至衝進會議大廳」,制止會議進行。
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副協會長閔代璽在會上指出,宗教界反對的是尤美女修法的黑箱作業與粗暴立法,「台灣社會在同性婚姻議題上正反雙方零共識,立院強行通過影響會像十級大地震」,他反問,這種重大議題難道不需要不斷溝通嗎?
他又問, 立法難道不需要考慮比例原則嗎?為了台灣不到百分之五的同志人口,推翻異性戀長期使用的民法,侵犯百分之九十五人的權益合理?故立專法才是務實保障同志的方法。
聲明續指, 「上述婚姻與家庭制度受《憲法》之特別保護」,但如今同性戀者要修改《民法》婚姻規範的相關規定,使得傳統人倫與備份的倫理架構崩解,傳統家庭價值、社會倫理及生命意義,被徹底破壞,使固有的「中華文化受到嚴重斲傷」。
主教團陳科神父:
民眾不了解修法內容
台灣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在記者會中表示,目前最大問題是「缺乏溝通」, 市井小民至今根本都不了解立法院的爭議內容,竟會影響他們的婚姻家庭如此巨大。
陳神父告訴宗教領袖, 宗教界特色是「良心的選擇」、「和諧」、「清心寡慾,超越自己」,各宗教能以此影響政界人士,並為台灣祈福,才能使這項爭議獲得解決。
中華佛教會理事長圓宗長老說,同性婚姻立法應考慮固有的宗教信仰與人倫道德,認為修法不適當。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理事長淨耀法師則強調,佛教界反對的是「不能為爭取個人的自由而傷害整個固有文化和倫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