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自在】形成家庭生活的基礎

期數
3804
刊登日期
2017.01.13
作者
李雁君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1 月 15 日 常年期第二主日

事事有時節, 天下任何事皆有定時(訓三1)。舊約創世紀開首,就寫下了天主創世的故事,在述說了第一至第六天的創造之後, 有以下的記述︰「這樣,天地和天地間的一切點綴都完成了。到第七天天主造物的工程已完成,就在第七天休息,停止了所作的一切工程。」(創二1—2) 如同天主以六天工作、一天休息的模式來創造天地, 人的生活也是由工作和休息來有所調節。主日的建立是為了使所有人都有機會享有足夠的休息和餘暇, 以培養他的家庭、文化、社會和宗教生活 (天主教教理2184條)。

湯漢樞機在二○一六將臨期牧函中宣布, 一七年香港教區的牧民重點之一是關顧家庭, 當中提及期望可致力減輕市民超時工作的負荷,促使所有家庭成員共享天倫。家庭和工作是互相依存的,工作是形成家庭生活的基礎,家庭生活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和使命( 《工作》通諭第10 條) 。事實上, 家庭生活與工作在很多方面都在互相影響。在香港, 僱員長工時工作, 令家庭生活質素每況愈下, 僱員也同時肩負父母、夫妻或子女的角色與責任, 如果下班時間愈晚才算是正常, 或每每要加班至凌晨才放工, 甚或要把工作帶回家裡繼續做, 這樣又如何找到與家人相處的時間? 每一段關係都要用時間去見面、溝通和相處, 才能建立和維繫的,少了時間接觸,關係變得愈來愈疏離,如果到了「見到面都不知道說甚麼才好」的話,努力幹活賺錢養的「家」,又是否與我們期望中的「家」一樣? 

工作有崇高的地位,因為它是財富的來源,至少可帶來頗佳的生活條件。原則上, 它也是對抗貧窮的有效工具(《教會社會訓導彙編》第257條)。然而,我們不可陷入將工作變為至高無上、神聖不可侵犯的「神」的誘惑之中,因為生命的終向和決定性的意義不在工作之上。工作是必須的,然而我們不要忘記,天主才是我們生命的終向。

聖奧斯定寫道︰「為了熱愛真理, 要尋求聖善的休閒;為了愛德的需要, 要接受正當的工作。」(《天主之城》19 章)立法標準工時使人不致在自願或被迫的情況下,淪為工作的奴隸,並幫助人抗拒各種形式的剝削,以免傷害人的健康和尊嚴。

標準工時所爭取的, 不是僱員的「額外」福利,也不是僱員坐享其成的工具。一個社會的經濟成果,實有乃所有成員一起建設和共同付出,所以經濟成果也應該共同分享,而不是只向經濟膜拜,犧牲人的家庭、健康、社交和宗教等社會成本,而只為「經濟增長」服務;同時標準工時也是一個基本的工作權利︰適度的休息、與家庭相聚、參與義務工作,及回到造物主的懷抱中,在這些時間中從新得力,好能在回到工作崗位時,繼續參與天主的創造工程﹗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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