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濟角】主之神

期數
3666
刊登日期
2014.05.23
主曆
主曆 2014 年 05 月 25 日

方濟精神以貧窮為核心,用方濟的字眼,即是「不佔有,全歸還」。他指出這份貧窮要求我們捨棄和歸還,為的是我們可以空出雙手,來擁有「主之神」,這就是「捨」與「得」。

甚麼是主之神?純粹從字面上來看,我們已可猜到一二,那就是主耶穌基督自己的精神,即他的精髓之處,神魂所在。也就是保祿所講的「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在天父前徹底的「貶抑自己」(斐二5﹣11)。

怎樣知道一個人有沒有主之神?方濟說:「如果主藉著他行了許多美善,而他的肉身並不自大……反而在自己的眼中,自認更不堪當,並且自視不如一切人」,那他就真的擁有主之神,因為他活出了主最深的精神:在天父前徹底的貶抑自己。他這樣做並非出於虛偽,而是確實的真誠,因為他完全承認是主在自己身上實行了這一切的美善。

給人讚美,總是開心的;在開心之時,能體會到他們表面上是讚美自己,實際上是讚美在自己身上完成這些美善的天主,這就是靈修,就是擁有主之神。

聖經金句:我們只是無用的僕人,不過是做了我們該做的。(路十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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