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在行】認罪與補贖
期數
3814
刊登日期
2017.03.24
作者
黃翠霞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3 月 26 日 四旬期第四主日
為已領洗的教友四旬期幫助我們認識自己的軟弱,承認自己的罪過,願意與教會修好和做補贖,讓自己再次慕道,和候洗者一起走上皈依的道路。但很多時候我們都像胎生瞎子一樣看不見,特別是看不見自己的盲點,自以為是地指責別人。我們需要基督的光照,好能結出光明的果實,就是各種良善、正義和誠實。
最近為人熱議的「曾健超案」和「七警案」都值得我們反思自己的良心,以及在現今複雜的社會環境中該如何免陷於誘惑。兩個個案都是發生在二零一四年香港歷史上最大型的公民抗命運動期間,由原來的和平抗爭逐漸演變成武力衝突。警民雙方在七十九日的佔領行動中,經歷不同程度的指罵、挑釁、憤怒、報復;精神和情緒都處於極度的不穩中,站在各自的立場都確信對方是錯的。即使現在法庭有了判決,有人認為是罪有應得,也有人認為是判刑不公,有關案件的上訴仍未進行,已經有團體成立基金籌款,要求特赦七警及訂立「辱警罪」,再次成為社會的強烈爭議。
人間的法律只能規範最基本的生活秩序,對別人造成傷害,就必須作出補償及接受懲罰。但基督徒明白天主有更高的要求,我們需要反省事件的成因,明辨是非,尋求解決或補救的方法, 避免日後再陷於困境。認罪與補贖是為了修補關係,重新出發,以愛去包容和接納他人,慈悲與公義並行。我們需要不斷聯同基督拒絕魔誘,戰勝罪惡。「你們要體察什麼是主所喜悅的事。不要參與黑暗無益的作為,反而要加以指摘,因為他們暗中所做的事,就是連提起,也是可恥的。」(弗五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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