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背負十字架

期數
3814
刊登日期
2017.03.24
作者
麥琬淑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3 月 26 日 四旬期第四主日

曾幾何時,在一次慕道班課堂中,我問慕道者:「假如你的丈夫患了重病,你會不會說我願為他的痊癒,寧可減短我的壽命?」當時全場安靜,過了一分鐘,有一位太太說:「我不會為了我的丈夫而說這話,但我會為我的兒子說這話。」是的,愛誰的多,我們為他也會犧牲的多。肯定她愛她的兒子比丈夫多。

耶穌說:「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 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十五12- 13)另一處耶穌又說:「我是善牧:善牧為羊群捨掉自己的性命⋯⋯正如父愛了我,我也認識父一樣;我並且為羊捨掉我的性命。」(若十11,15) 

耶穌愛我們是如此之深,在致羅馬人書中寫得很清楚:「當我們還在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指定的時期為不虔敬的人死了。為義人死,是罕有的事:為善人或許有敢死的;但是,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是怎樣愛我們。」(羅五6-8) 

既然耶穌已為愛我們,並為承行天父的旨意, 為我們犧牲了,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作為一個基督的跟隨者,我們豈能不背我們的十字架呢?馬爾谷福音中記載耶穌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谷八34) 而在瑪竇福音中所寫的更為嚴厲:「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瑪十38)聖保祿宗徒在致羅馬人書中說:「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如果我們藉着同他相似的死亡,已與他結合,也要藉着同他相似的復活與他結合。」(羅六3-5) 

因此,一個受過洗的基督徒就是要跟隨被釘的基督,也就是在生活中背起生活的重擔,在痛苦時存有希望,在困難時有堅忍,在受迫害時有寬恕,事事隨從天主的旨意。因為我們知道:原來十字架的道理,為喪亡的人是愚妄,為我們得救的人,卻是天主的德能。

但我們背負十字架的力量是從何而來呢?我們的力量是屬於天主,並非出於我們。我們所以能背起十字架,是因為耶穌給予我們力量,也是由於祂曾經為愛我們而背了十字架,我們才能有原因、有動力去做。

我們的十字架不是像耶穌那樣嚴重,而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謂的不如意,所遇到的困難, 人際關係的緊張等等生活小節。我們用那種態度去接受它們呢?如果我們愛天主越多,我們接受這一些就愈容易,愈輕鬆,也愈喜樂。就在四旬期中努力實踐愛吧!那我們就會感受到耶穌說: 「我的軛是柔和的,我的擔子是輕鬆的。」(瑪十一30)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譚永明和黃潄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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