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港獨」反思中國教會「獨立自辦」 ——「獨立自辦」沒有出路

期數
3821
刊登日期
2017.05.12
作者
龐樂培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5 月 14 日 復活期第五主日

二○一七年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準備慶祝成立六十周年,它堅持宣揚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但落實這個原則「與教會道理是無法調和的」,而天主教會自古的信條就是「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宗本篤十六世二○○七年牧函7號)。大部分的語言稱教會為「catholic」等於「大公」的意思, 不過由於各種原因中文所用的「天主教」來描寫教會,就忽略了「大公」(catholic)的含義。但無論如何,教會「至一、至公」的本質與「獨立」無法調和,否則會損害教會的統一性。

為了更容易明白這個問題,讓我們略談「港獨」。按照基本法,香港應享受「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最近中央領導人提醒香港: 「港獨是沒有出路的。」(總理李克強2017.3.5的政府工作報告)「港獨」是不可能(不實際)並嚴重損害中國的統一性與團結。在產生新的行政長官的過程時,可以採用不同的方式(確定資格、提名、選委會、普選等)但需要中央領導人認可及任命, 證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而保障中國的統一性。因此,「中央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有憲制權力及有實質性,而並非橡皮圖章」。(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會晤港澳政協2017.3.6) 

同樣,獨立自辦教會是沒有出路。所謂獨立的教會已經不算「大公」,因為違反「至一、至公」的教會特徵,並嚴重損害教會的統一性與團結共融。梵二會議強調每個教區(所謂地方教會)的高度自主。一位教區主教不是教宗的代理人,每位主教(包括羅馬主教——教宗)在他所照顧的教區代表基督帶領當地的天主子民,並確定當地的天主子民與整個 「基督身體」(普世教會)都是保持共融合一。為了維護這個共融合一, 本地主教需要與世界主教們(世界主教團)包括首位主教羅馬教宗(宗徒之長的繼承人),保持共融合一,而維護這個共融合一的基本條件就是得到教宗的任命書。在各地各時代產生主教候選人有不同方式,但最後需要宗徒之長的繼承人的任命,而這任命並非橡皮圖章。這樣可以證明這位主教與世界全體主教都是保持共融,否則會損害普世教會的統一性,所謂「至一、至公」的特徵。

每個地方教會(所謂教區)與普世教會的共融之下,享有高度的自主,並符合梵二會議的教會學,然而,獨立自辦、自選自聖主教不符合信仰所宣揚的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

• 作者龐樂培神父為巴黎外方傳教會 傳教士,現服務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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