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禁同性婚姻被判違憲 教會領袖擔心社會撕裂
(天亞社訊)台灣的憲法法庭裁定禁止同性二人結婚違憲,並要求相關機構在兩年內修法,有教會人士就此擔心社會將進一步撕裂。
在憲法法庭的十五位大法官中,十二人認同五月二十四日裁定,現行的《民法》不容許同性伴侶結婚有違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和第廿二條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與平等權力。
逾二萬名同性婚姻支持者在宣布結果當日於法庭外守候。提出是次釋憲的同運人士祁家威得悉裁決後表示心情十分雀躍,又呼籲支持者要原諒反對者,並與他們溝通。
祁家威是台灣首位公開出櫃的同性戀者。他與伴侶在二○一三年向台北市政府希望登記結婚,但以不符《民法》規定為由遭到拒絕,其後他聲請釋憲,認為民法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或違憲。
立法院於去年就同性婚姻法案進行辯論,但由於正反雙方的支持者有大規模抗議活動阻止二讀,所以擱置處理等待裁決。
法官要求兩年內修法
在五月廿四日的裁決中,法官要求相關的機構要在兩年內修定有關民法,以容許同性伴侶能完成婚姻登記。
然而, 社會仍然需要討論定立同性婚姻的專法, 還是修改現有的法例對一男一女婚姻的定義。無論那項方法都很可能讓台灣在二○ 一九年五月廿四日或之前成為亞洲首個容許同性婚姻的地區。
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擔心是次裁決會撕裂社會。他對天亞社說:「由於缺乏諮詢,很多老百姓其實還未搞清楚發生甚麼事。相信在未來兩年的討論裡,人們才發現原來有很多問題會出現。」
在裁決後的記者會上, 陳神父說他明白不少年輕人支持同性婚姻是因為「很同情有這種傾向的同儕。從背後可以看出,他們是渴望一個平等、沒有歧視的社會, 這是很正面的。」
他又說,很多人覺得天主教好像守著這些舊的傳統價值,但是「真理是無分新舊的」。
儘管天主教的立場與裁決不同,陳神父對天亞社表示:「教會是慈悲的,願意向外走向人群。她會繼續常常開放與別人溝通,尤其與青年溝通。」
支持同性婚姻的網站「婚姻平權大平台」稱,有台灣智庫的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一介乎二十至廿九歲的台灣人支持婚姻平權。而受過高等教育的支持者更達百分之七十二。
反對同性婚姻的宗教聯合組織「護家盟」並不接受結果。其發言人張守一表示,他們計劃就釋憲上訴, 或者到監察院請願彈劾那些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