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灣天主教墳場紀念花園 接受安葬廿四週內夭折胎
期數
3832
刊登日期
2017.07.28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7 月 30 日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
(本報訊)一對教徒夫婦不足二十四週離世的胎兒,六月底終能安葬在柴灣的聖十字架天主教墳場。
在這次事件中,陳志明副主教代表墳場方面與當局磋商,對於已亡胎兒能夠安葬墳場,他感到安慰。
他七月十日對本報說,設立紀念花園安葬不足二十四週的胎兒遺體,貫徹了教會尊重生命的教導。
申請安葬於聖十字架天主教墳場的胎兒,其父或母必須是天主教徒,而雙方都同意下葬安排,再經由堂區神父轉介,然後交墳場委員會主席作決定。
下葬的相關條款亦規定此為收費服務;紀念花園不設特定墓地安放個別胎兒遺骸,花園內所有位置將安排重用;棺材必須為可分解物,不容許使用金屬,石料、塑料或其他不能分解的物質,以方便分解;棺材設特定尺寸要求;遺骸落葬後不設後續處理;遺骸不設標記石,但可申請把胎兒名字展示於花園的牌匾上。
柴灣天主教墳場的紀念花園暫可安葬二百名廿四週以內的胎兒遺體,日後有需要時可另作安排。(希╱妤)
——相關資訊見第八版
- 安葬於天使花園的查詢或條款安排,請閱副主教辦事處網站: http://vgoffice.catholic.org.hk/chi_ma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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