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在行】祈禱
期數
3832
刊登日期
2017.07.28
作者
羅敏兒
主曆
主曆 2017 年 07 月 30 日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
在夜間, 上主於夢中顯現給撒羅滿。天主對他說: 「你無論求甚麼, 我必賜給你。」(列上三5)我相信這聖經章節不單是向撒羅滿王說的,是向我們每人說的,我相信無論我們向天主求甚麼,只要我們所祈求的與祂的旨意相符,祂必賜給我們。
我記得告解神師曾經說過, 有些人或許抱怨天主不俯聽他的祈禱,抱怨總是得不到所祈求的東西。為甚麼求之不得呢?問題通常不在於天主,而在於人自己身上。情況好像有一隻杯裝了半杯醋, 這隻杯向天主祈求不想裝醋而想裝酒,天主當然不會將酒賜給這隻杯,因為將酒倒入裝了醋的杯中, 只會破壞了酒。如果這隻裝了醋的杯想裝酒,首先要倒去杯中的醋, 將杯變成一隻空杯,天主才可將酒倒入杯中。我認為我們就像這隻裝了半杯醋的杯一樣,如果我們向天主祈求某些東西,首先要虛空自己,戒掉壞習慣或毛病,天主才可將我們所祈求的美酒賜給我們。
另一個求之不得的原因,可能是求之不當。今日的讀經二指出: 「我們知道: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祂的人,就是使那些按祂的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羅八28 )這聖經章節提醒我們兩點, 第一點是「那些愛祂的人,就是使那些按祂的旨意蒙召的人」,我們求之不得,可能是因為我們不是愛天主的人,我們只將天主視作有求必應的黃大仙,甚至想利用天主或者教會得到個人益處,祈禱當然不會獲得俯聽。真正愛天主的人是想天主所想,愛天主所愛,尋求天主的旨意而非個人的旨意。第二點是「天主使一切都有助於人獲得益處」。如果我們所祈求的東西並不有助於我們獲得益處,反而使人跌倒犯罪,天主當然不會賜給我們, 因為天主想我們成聖而不是犯罪, 天主賜給我們的一切,都有助於我們靈魂得救。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