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致函薩拉樞機 澄清《重大原則》手諭

期數
3846
刊登日期
2017.11.03
主曆
主曆 2017 年 11 月 05 日 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梵蒂岡電台訊)聖座新聞室十月二十二日公布教宗方濟各寫給宗座禮儀及聖事部部長薩拉樞機(R. Sarah)的信函,就《重大原則》手諭作出澄清。

教宗頒布的《重大原則》手諭於剛過去的九月九日發表後,薩拉樞機九月三十日在一些網站上發表對該道手諭的評論,稱這是教宗個人的觀點。教宗在信函中就此澄清,要求薩拉樞機把這封信函在上述網站發表並寄給所有主教團,以及宗座禮儀及聖事部的成員和顧問。

教宗首先強調,在這道新手諭中,「核實」(recognitio)與「確認」(confirmatio)的含義「不盡相同」;它們不是「同義詞」,也不可「彼此替換」。這道手諭旨在「廢除宗座禮儀及聖事部依照《真正的禮儀》(Liturgiam authenticam)訓令所實施的慣例」。

關於主教團「忠實翻譯」的責任,教宗闡明,評斷是否忠於拉丁原文和有否必要修改,於過去是宗座禮儀及聖事部的職責,現在則把這項權力交給主教團;主教團與聖座交換意見後,有權定奪在原文的翻譯上使用哪個詞彙更為適合及更恰當。

教宗表明:「確認在此不再是逐字進行的詳細核查,只有那些向主教們提出並請他們進一步斟酌的明顯個案除外。『這些明顯個案』指的是某些重要經文,諸如感恩經,尤其是教宗批准的聖事經文。」

在這層意義上,教宗指「核實只表明檢驗及確保是否符合教會的法典與共融」,因此,「把重要的禮儀經文(例如是聖事經文、信經和天主經)譯成一種語言,以及評斷譯文是否可靠的程序不該秉持『強迫』的態度,強令主教團接受聖座禮儀及聖事部完成的一個譯本,因為這會損害主教們的權利」。教宗闡明,「把確認之目的作為核實,即『檢驗和確保是否符合教會法』,並不確切」。

教宗最後表明:「確認不僅僅是官方形式,而是出版禮儀『譯本』的必要環節:只有把主教們批准的譯本呈交給宗座,並在獲准後,才能得到認可。如有必要,應本著交談和幫助的精神進行反思,尊重主教的權利和職責,顧及所依循程序的合法性及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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