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對施政報告的回應

期數
3850
刊登日期
2017.12.01
作者
羅佩珊
主曆
主曆 2017 年 12 月 03 日 將臨期第一主日

 

特首林鄭月娥發表任內首份《施政報告》(《報告》), 全文首以發展經濟及人力資源為施政重點,社會民生政策為後。本會歡迎政府從善如流,改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並推出免審查的交通費補貼計劃,以輕度紓緩基層及在職人士的生活負擔。惟《報告》在勞工政策方面著墨不多,所提及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及延長產假安排均屬討論及醞釀階段,《報告》亦迴避了標準工時立法及設立全民退休保障等迫切及爭議性的議題。

特區政府研究標準工時立法多年, 早於二○ 一二年發表《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二○一三年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跟進有關立法研究及諮詢工作,可惜特區政府一再否定標準工時立法。早前深水埗發生巴士車禍導致三死多傷,已敲響長工時問題的警號,這不單危害僱員職業健康,亦影響大眾安全。標準工時立法刻不容緩,本會促請特首正視問題,從速立法標準工時。

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已在社會討論多時,政府仍然未能在施政報告中交代取消「對沖」的具體方案,說正研究如何協助僱主減低取消「對沖」的財政負擔云云,這明顯是偏袒商界。本會促請政府在提出終極「取消」對沖方案時, 不應削減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應得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權益,因此反對早前政府建議削減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計算比例至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二分一或將兩者的提取上限減至二十萬元。在改善勞工福利方面,特首只提出將侍產假由三天增至五天及研究延長十星期產假,前者屬小恩小惠,受惠人數有限,後者則實施無期。兩者均未能即時提升婦女的生育保障, 亦無助改善僱員工作及家庭生活平衡。

在長者退休保障上, 政府只重提今年一月宣布的放寬「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限額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措施。本會認為有關建議實際上並沒有整體改善長者的生活處境,反而是在迫使一些經濟上並不太過富裕的老人家動用自己的積蓄,來應付基本生活及承擔各種未知的醫療及長壽風險,這是不顧老年人的尊嚴,而且亦為社會製造更多貧窮人士。一直以來,大部份香港市民支持實施全民養老金方案,扶貧委員會的諮詢報告亦指出九成民意支持不論貧富的全民退休保障方案。本會強烈要求政府盡快設立毋須審查全民養老金制度, 保證所有市民年老時享有穩定的收入,安享晚年。

特首無視基層勞工的權益的同時,還提倡在資助安老及康復服務單位輸入外勞。本會認為安老服務業人力不足及招聘困難源於工資工時待遇欠佳。安老服務業是現時補充勞工計劃下輸入最多外勞的行業之一。由於勞工處監管不力下,以致外勞被剝削工資福利時有所聞,例如部份工人每月被扣薪數千元不等,並且經常無償加班,使外勞合約訂明的每天九小時標準工時及加班補薪的安排沒有如實執行。若政府擴大現行機制,只會助長業界濫用計劃招聘廉價外勞。本會認為政府應從提升本地勞動力著手, 透過積極勞工及家庭友善政策, 釋放本地婦女及少數族裔的勞動力,同時改善安老行業的職業安全情況,才是治本方法,亦可避免剝奪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

本會歡迎政府改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低津),惟政府仍然不願放寬計劃的工時要求,忽略了在職人士的家庭責任及閒暇需要及部份零散工家庭累積至少一百四十四工時的困難。此外,政府認為經完善的低津可覆蓋以住戶為單位申領「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交津)的人士, 以取消以住戶為單位申請交津的安排,是變相提高該類交津住戶申請人工時及入息限制,減低他們獲享津貼的機會。若以交津二人住戶申請人為例,申請條件由原來需達工作七十二小時( 全額交津六百元) 增至每月至少一百四十四小時,入息限額則由一萬七千元收緊至一萬五千六百元,才可獲取相等於低津二人住戶的四分三額每月六百元津貼。

根據二○ 一五年《香港少數族裔人士貧窮情況報告》,二萬六千八百名少數族裔生活在貧窮線下,貧窮率近一成四,反映他們的貧窮情況嚴重。政府應繼續優化勞工處就業服務,長遠為少數族裔人士設立專門就業服務科,或由政府資助志願團體,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具文化敏感度的深入就業輔導個案模式的就業選配及支援服務,以改善少數族裔的就業情況;同時加強對有意或已聘用少數族裔僱主的支援。

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有著彼此依靠的關係,要克服剝奪人性尊嚴和使人受苦的社會制度, 需要透過建設友愛和團結關懷精神,共負責任,把眾人的福祉放於個人特殊的利益和權力之上, 使社會上每一個人都能夠在團結關懷中分享同一的禮物。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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