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用完即棄」的勞工

期數
3851
刊登日期
2017.12.08
主曆
主曆 2017 年 12 月 10 日 將臨期第二主日

當香港政府正在為照顧老化人口這難題而費煞思量之際,官員再次向海外尋找勞工來填補空缺, 並談到香港需要額外六十萬「家庭傭工」。

可是,政府並沒有提到如何吸引這個數目的外勞前來香港,尤其是當局正在積極尋找願意接受老人照顧培訓的技術勞工的同時,卻沒有幫助他們發展事業的計劃,更一貫地對勞工用完即棄。

社會上普遍想法是,顧用外勞是因為我們大方慷慨,但這並非關鍵,行動背後最重要的理念反而是建立相互依存的國際關係。

香港的外勞政策並非全球最差,但它當中所包含的許多不吸引條款,難以吸引有責任感人士應聘。

當局堅持採用「傭工」稱呼,如果只為方便,還可勉強接受;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這名稱牽涉到法律層面──由於家庭傭工與本地工人的合約條款有別。再者,雖然聘用條款訂明家庭傭工的工作與居住條件,但當局卻未能有效地巡查或作出監察。

此外,倘若僱主去世,工人的合約就會即時終止,並必須於十四天內離開香港。對於受聘於已屆暮年、預期壽命較短僱主的家庭,這份工作為傭工而言變得不穩定,且不利於其事業發展或個人保障。

照顧垂暮者是一份受人尊敬的工作,與照顧成長階段中的兒童或把僱主的家打理得井井有條無異。事實上,僱主必須信任在家裡工作的人;但政府長久以來對家庭傭工的嚴格規管展示出其不信任,亦自然不能吸引外勞。

香港期望能夠在傳統職業中創造嶄新風格的行業,但吸引理想人才取決於工作和生活方式。最近舉行的東盟高峰會議積極推動一項關於外勞的議程,呼籲有關國家杜絕使外勞陷入債務的非法招聘行為,以及推動公平薪金。

諷刺的是,該項議程由菲律賓推動,而菲律賓是這類非法招聘行為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特別是涉及招聘中介公司。

現時一個工人只受聘於一個僱主的模式似乎過時。例如有意見認為,可由工人團隊服務一群客戶的僱用制度比起債務契約, 更能讓工人確立生活方式和專業精神,並確保客戶的需要能獲得適時照顧。

整個受聘概念有必要從根本去重新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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