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將是御令。「節」和「虎符」
期數
3862
刊登日期
2018.02.23
主曆
主曆 2018 年 02 月 25 日 四旬期第二主日
「節」,本指竹的結節,即竹子各段相連突出處部位。《說文解字》說:「節,竹約也。从竹,即聲。」桂馥《說文解字義證》:「《竹譜》(說︰) 竹之節曰箹。」引文的「約」和「箹」,即竹節,可見「節」的本義是「竹節」。
「節」字見於戰國時代的金文( 節) , 从「竹」、「即」聲,小篆寫作「節」。一根竹有很多段,段與段之間有突出的結節,把各段連成一體。這些竹結節各有不同形狀大小,古時用作身份、權力的憑證。那時,大家會把圓筒形的竹節垂直剖成兩半, 分由君王和辦事官員各持其中半截。當君王派特使去見辦事官員執行任務時,會把自己的半截竹筒交給那特使,讓他向該有關官員出示。若它能和官員所持的半截竹節脗合才有效。早期一直以破開為兩截的半截竹結為節,後來才改以青銅鑄造,但仍鑄成半截竹節的形狀。這些青銅竹節,是當時水陸路經商者或行旅的通行證。
虎符是古代帝王調兵遣將用的兵符,是以青銅或黃金鑄成伏虎形狀的符節。這虎形符節也劈為兩半, 一半交給將帥,另一半由君王保存。君王向統帥傳達發兵命令時,須把自己所持的半邊虎形符節,由欽差大臣向有關的將帥出示。該將帥會拿出自己所持有的半截虎符來驗證。若兩個半截虎符能天衣無縫地合併成一個完整的虎符,則證明欽差的調兵遣將是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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