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教會之母紀念日 教宗推動教會敬禮聖母

期數
3864
刊登日期
2018.03.09
主曆
主曆 2018 年 03 月 11 日 四旬期第四主日

(梵蒂岡電台訊)聖座禮儀及聖事部三月三日頒布法令,把「教會之母榮福童貞瑪利亞紀念日」列入《天主教羅馬禮禮儀日曆》,以此落實教宗方濟各今年二月十一日就紀念露德聖母首次顯現一百六十周年相關訓令的內涵。

聖母瑪利亞自五旬節聖神降臨之日起,便從未間斷地予以世上旅途教會母親般的照顧,鑒於這靈性母職的重大奧跡,教宗方濟各因此規定,遵循羅馬禮儀的全體教會務必把每年聖神降臨節之後的星期一作為敬禮「教會之母」童貞瑪利亞的紀念日。

五旬節後週一  敬禮教會之母

教宗祈願,藉著這個紀念日「在教會牧人、聖職人員和信徒心中能增進教會母性的意識,以及對聖母瑪利亞純正的敬禮」。

聖座禮儀及聖事部的法令強調,聖母瑪利亞「既是基督,天主聖子的母親,也是祂奧體的肢體,教會的母親」。此外,「教會之母」的稱呼從聖奧思定開始就已臨在於「教會的情感」中; 世代以來,教會以一些同等的方式稱呼聖母瑪利亞,對她表示尊敬,這些稱呼在靈修作家的書籍, 甚至本篤十五世和良十三世教宗的訓導中都曾出現過。

在這個基礎上,真福保祿六世教宗在梵二大公會議第三期會議結束時隆重宣布童貞聖母瑪利亞為「教會之母,即全體基督信仰子民的母親」。隨後,在宗座的提議下,教會於一九七五年舉行一台奉獻彌撒,向「教會之母」表達敬意並將這禮儀列入《羅馬彌撒經書》。

接著,波蘭和阿根廷等一些國家也將慶祝「教會之母」收入本國的日曆中。

宗座禮儀及聖事部部長薩拉樞機(Robert Sarah)評述這道法令時指出,他希望「這項推廣到整個教會的慶典能提醒全體基督徒,如果我們願意成長並充滿天主的愛,就必須將我們的生命植根於三項事實:基督的十字架、聖體和童貞瑪利亞。天主賜予世界這三個奧跡,是要建設、增強及聖化眾人的內在生活,將我們引向耶穌基督」。

教宗最後囑咐青年說, 在生活中,人不能只尋求舒適,躲避困境,卻要「走出去」,愛他人,尤其是那些最弱小和貧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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