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稅吏.妓女.賊
有一次,會院 內人人外出,剩下 院長李士漁神父一 人留守。他效法真 福雷永明神父,每晚都在痛苦聖母 (刺透了的無玷聖心)台前,在黯淡 的燈光中,誦念禱文,一本殘舊的祈 禱小冊子後,又一本發黃的祈禱書。 他總是在這些神工後,大約是九時 許,便回到寢室休息。一如既往,那 天晚上,他點了蚊香,放在床底下, 準備上床。可是,在放蚊香時,他發 現床下有一對眼睛向他眨眼,他瞇了 一下,以為看錯,定睛再看,原來真 的有一個人躲在床下。
他帶著別人難懂的衡陽口音, 叫那人出來,問個究竟。原來是個 賊,報稱多天沒有吃飯,便來找吃 的。神父跟他說,要吃幹嗎來睡房, 就帶他下去飯廳,拿了麪包及花生醬 給他吃個痛快,一邊聽他說為何走上 歪途,後來就祝福他平安離去。
我們回來後,都替他抹了一額 汗,還好那個賊沒有因被發現,而動 粗加害於文質彬彬的神父。我們也不 明白為何他沒有報警,將他繩之於 法。無論如何,他是身體力行了方濟 善待賊子的故事,(方濟囑咐兄弟們 為大盗設宴席,從而使他改邪歸正, 加入了修會)。
耶穌時代的稅吏及妓女,是希 伯來民族中的邊緣人,地位與賊相 若:稅吏替建制中的統治者服務,濫 用職權,欺壓群眾;妓女因各種理 由,可能自願或被迫地販賣自己的身 體,以本來是親密的高峰的性愛作為 「工作」手段,來換取酬勞。故此, 有強烈民族感和嚴守天主誡命的希伯 來人,自然厭惡這些出賣自己靈魂的 人。不過耶穌沒有嫌棄這些公開罪 人,仍願意與他們為友,甚至一起用 餐,因而遭人非議。福音作者,聖史 瑪竇宗徒原來出身就是一個稅吏。就 算瑪利亞瑪達肋納不曾是妓女,西方 教會傳統過去也視她曾為罪婦。
無論是耶穌、方濟或士漁兄 弟,他們都發揮了福音的慈悲,對罪 人表示尊重,甚至關懷。對罪人的尊 重,不是因為這些罪人的行為是正 確,而是因為辨認出他們仍有天主的 肖像,還是天主的子女,無論他們的 良心如何被蒙蔽。對他們尊重,也不 在乎這些罪人自己有沒有承認罪過, 有沒有悔改。天主的愛就是這樣無條 件,這樣偉大。
當然,耶穌(方濟及兄弟們) 不同意也不贊成罪人的意見、決定及 行為,甚至他們也敢於譴責罪惡的禍 害,也願意治療罪惡帶來的痛楚。我 們作為基督徒有時混淆了罪人及他們 的罪。宗教有時候為了維護教義及倫 理的正統性時,往往因為他人的生活 方式及行為選擇、思想的意識形態 等,而判斷其為「罪人」,同時也把 他們在團體及自己的心靈中邊緣化。 其實我們要明白自己也會軟弱,陷入 稅吏、妓女或賊般拒絕恩寵的想法或 行為之中:如稅吏一樣利用建制謀取 私利、如妓女一樣糟蹋聖神的宮殿、 如賊一樣擅自挪取別人的東西。悔改 也許就是察覺自己與稅吏、妓女或賊 原來都沒有太大分別:我們都要投奔 天主無限的愛情之中。
•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 才、梁達材、麥琬淑和黄漱芳輪 流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