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主的復活 我的復活 我們的復活

期數
3870
刊登日期
2018.04.20
作者
麥琬淑
主曆
主曆 2018 年 04 月 22 日 復活期第四主日

 

此文刊登時應該是復活第四主日,慶祝耶穌復活節是教會每年最重要的節日,每年如此過,與每日如此過又有何分別?周而復始,到底復活為我們有甚麼意義?特別今年為我有甚麼意義?其實復活節豈只是為紀念耶穌在千多年前為了愛我們,並為了救贖我們甘願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了,又或者祂的復活只是為顯示着天主的大能;那我們又如何參與了祂的死亡和復活呢? 

今年復活節為很多堂區的教友都有特別的經驗,就是有很多堂區在年初都換了本堂神父, 或多或少都有些許的改變。有時會令人有點不安或不習慣;人雖然都有適應能力,但在感性上是要有一番努力的。因為每位神父都有天主給予的不同神恩,正如聖保祿宗徒所說:「神恩雖有區別,却是同一的聖神所賜;職分雖有區別,却是同一的主所賜;功效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天主,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格前十二4 -6)

因此我們要感謝天主,給予不同的神父, 有教區、有傳教士、有年長的、有年青的,讓我們都能在不同神恩下培育我們的信仰,是天主藉着他們讓我們更認識祂,更深地經驗祂的愛。這些經驗是要在我們心中生根及積聚的, 並不是一個取代另一個;因為聖保祿宗徒對格林多人也說:「這人說:『我屬保祿,』那人說:『我屬阿頗羅;』這樣,你們豈不成了俗人嗎?其實,阿頗羅算什麼?保祿算什麼?不過只是僕役,使你們獲得信仰,每人照主所指派的而工作:我栽種,阿頗羅澆灌,然而使之生長的,卻是天主。可見,栽種的不算什麼, 澆灌的也不算什麼,只有那使之生長的天主。所以栽種的和澆灌的原是一事,不過各人將要按自己的勞苦領受自己的賞報。我們原是天主的助手, 你們是天主的莊田, 是天主的建築物。」(格前三4-9) 

所以,為得到靈魂的長進,我們務要繼續努力,不要否定以前所得的,而是讓所得的成為我們的一部份,再加上天主所給新的恩寵,才能恩上加恩,將天主給我們的恩寵與人分享,成為活的見證。這需要我們改變自己舊有的觀念,放下自己的執着,就是死於自我,才能與主耶穌一起復活起來。靈修小品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和黄漱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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