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說「樹」
期數
3877
刊登日期
2018.06.08
作者
秦思
主曆
主曆 2018 年 06 月 10 日 常年期第十主日
「樹」,本寫作「尌」,甲骨文寫作「
」。字的左上不寫作「士」,而寫作「
」(木),下則寫作「
」(這「豆」不是可吃的豆子,而是有蓋可盛物的器皿),右旁从「
」(又,即右手)。全字表達出手持木本幼苗栽種在花盆內的字義。「尌」本義是用盆栽種植物苗。金文寫作「
」,把甲骨文右旁的「又」(
)和左上的「
」都寫成「屮」(
),跟造字本意有點不符。篆書更在其左旁加上「木」,寫作「
」;這個「木」,既強調了它的字義跟木本植物相關, 更成為這個字的部首。楷書筆畫大致跟篆書相同,只是右旁的「又」多寫了一點,寫成「寸」。俗體楷書依據草書字形,將楷書中間的複雜筆劃「
」簡化成「又」,寫作「樹」。
甲骨文字形的「尌」,本是今天「樹」字的本字,但它是動詞,解作種植;後人在它的左旁加上「木」寫成「樹」,才變成名詞,解作一棵棵直立向上生長的木本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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