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物」的原始

期數
3880
刊登日期
2018.06.29
作者
楊志強
主曆
主曆 2018 年 07 月 01 日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傳統中國文化沒有西方哲學「存在」之類的概念,我們習慣以「有」、「無」,「虛」、「實」等去談論西人的本體論識見,愛用一個「物」字去表示客觀實在的東西。唯物質是尚者稱「拜物」,主張物質為第一性者稱「唯物」,但主張唯物的人大多不知, 「物」字本義充滿蠻荒信仰,本極唯心。兩極對立者本是同根生,這是歷史常開的玩笑。

「物」在甲骨文左邊是「牛」右邊是「勿」,有說「勿」是帶有血點的「刀」, 「物」即「宰牛」。但甲骨文的「勿」又像一樹旗,右邊是柄,左邊是飄帶,原是士大夫所建旗幟,半赤半白,用來麾集州里人眾。因為「勿」顏色駁雜,《周禮•司常》便說「雜帛為物」(毛色不純的帛稱為物),既「雜」必「多」, 便引申出「萬事萬物」。《荀子•正名》說「物也者,大共名也」,於是「物」便成了一切東西的通稱,「我」以外的人和事。以上是字書上關於「物」字常見的考據。讀來令人疑惑:既然「勿」早就有雜駁之義,何必把牛扯進來,夾硬生做出一個「物」字?《說文》的理由是:「物 :萬物也。牛為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從牛,勿聲。」說「物」從「牛」是因牛很大很了不起,未免牽強。

其實,「物」在古代也指鬼魅、精怪。《左傳》說魯宣公三年時,楚莊王在周室境內陳兵示威。周定王派大夫王孫滿去勞軍,莊王竟打聽起周鼎的大小輕重來。王孫滿如是敘述了周鼎的來歷:「昔夏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魎,莫能逢之。」打聽人家宗廟的鼎是何斤両,不過覬覦人家江山。鼎是祭器,被視作權力象徵。如王孫滿言,鑄鼎是為刻繪「百物」, 即一眾怪物。《周禮•春官•神仕》有「致地示物」之語, 同魅,鄭玄注「百物之神曰」。上古鬼神不分,統以物怪稱之。《史記•天官書》云:「所見天變,皆國殊窟穴,家佔物怪,以合時應」等,說的都是這回事。所謂「神姦」,是說鬼神也分正邪。「魑魅魍魎」即九鼎上所刻繪的「百物」,原是巫師通天的助手,大多猙獰而充滿惡意。王孫滿說「物」的圖象被鑄鼎上便全在王家掌握中,當然只乃一廂情願。神鬼中誰正誰邪?誰定正邪? 每個族群都有本難念的經。我們在傳世的商周青銅禮器上確可見許多怪獸圖紋,但別說神姦難辯,連它到底是甚麼?歷代學者也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可以肯定:「物」這個字本來就是原始心靈無意識心理投射而成的神靈意象的統稱,現代中文卻用它來表示在「我」之外一切存在的東西,不過再一次說明,「唯物」和「唯心」並非誓不兩立老死不相往來的概念。它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時下文化不過是曠持日久的爭拗和整合長河的延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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