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修改教理 明確反對死刑

期數
3886
刊登日期
2018.08.10
主曆
主曆 2018 年 08 月 12 日 常年期第十九主日

(梵蒂岡新聞訊)教宗方濟各以一道詔書批准了《天主教教理》第2267號關於死刑的新文本。這段新條文繼承若望保祿二世在《生命的福音》中的訓導,指出處死一個罪犯的生命作為對其罪行的處罰是不能接受的,因為這殘害人的尊嚴。縱然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也不能讓他失去人格的尊嚴。

教理2267號新文本的思想取自教宗方濟各去年十月十一日向出席教廷促進新福傳委員會會議的人士發表的講話。教宗方濟各今年五月接教廷部信理部部長時批准了上述文本,署名日期為本年八月一日。

教宗方濟各的這道詔書已透過《羅馬觀察報》公諸於世,同時還伴隨信理部部長拉達里亞樞機(Luis F. Ladaria)致全球主教的一封信函。樞機解釋:「《教理》第2267 號的新文本表達出一種教義上真實可靠的發展,並不違背教會訓導之前的有關教導。」

「事實上,這教導能夠從國家當局保護公益的首要責任作出解釋,說明在一種對刑罰具有不同瞭解的社會背景下,實施這種刑罰則更難確保罪犯不再重犯其罪行。」

樞機最後寫道,2267號的新文本「也希望透過一種與政治當局相互尊重的對話,構成一種堅決果斷的推動力,以期促成一種能承認每個人生命尊嚴的思維邏輯,並能創造條件致使如今仍在實施死刑的司法體制得以廢除。」

天主教教理修改後的2267號: 

「長久以來,合法當局在完成了合法程序後便訴諸死刑,這被認為是一種對某些罪行的嚴重性作出恰當的回應,是可接受的手段,即使方法極端,卻使公益受到保護。

今天,人們愈來愈強烈地意識到,即使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也不該失去他的人性尊嚴。此外,已經出現一種對國家刑罰意識的新理解。總之,迄今已經發展出更有效的監禁系統,以保障公民受到應有的保護,但同時也不能斷然拒絕給罪犯自新的機會。

因此,教會依照《福音》的教導,表明『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它殘害人的不可侵犯性和尊嚴』,同時決心致力於在全世界廢除死刑。」(梵蒂岡新聞網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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