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為中國教會祈禱

期數
3894
刊登日期
2018.10.05
作者
陳麗娜
主曆
主曆 2018 年 10 月 07 日 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近日教廷與中國政府簽署任命主教的臨時協議,教會內外對協議的內容評價不一。有樂觀者認為縱使這份協議還不完美的,但始終開啟了對話的大門,亦承認了教宗擁有最終的任命權;但有擔憂者如筆者,眼看中國政府迫害教會的手段愈趨激烈,並沒有因著對話和簽署協議而稍為緩下來,再加上中國對香港種種的承諾,如一國兩制、雙普選,中英聯合聲明都是「講完就算」,都令人憂慮中國教會是否能藉協議而獲享真正的宗教自由。

大規模的強拆十字架運動自二○一四年在浙江省雷厲風行,已蔓延至江西、河南、陝西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河南省政府打擊宗教發展更愈見厲害,除了省內各地基督教堂十字架遭強拆,天主教安陽教區辛村教堂也難逃厄運,當局更威逼主教及神父回應教堂內的福傳印刷品由何處複印,要求他們清除堂內的福傳資料,甚至以不發放「農村養老補貼」來脅迫農村老人退教,還有公務員與教師,以至他們的家屬也是被迫退教的一群。

另外,新《宗教事務條例》自今年二月一日實施後,不獲政府認可的宗教聚會場所遭到取締。政府更同時嚴禁未成年人信教,要求多個省市的宗教場所貼出禁止他們入內的警告牌,河南及天津多個教區已不可舉辦夏令營,當局阻止未成年人接受信仰培育便見一斑。

中國政府現在更準備立法, 規管網上發布與宗教相關的信息, 今年九月,國家宗教事務局正式發佈《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下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對「互聯網宗教信息」作出明確定義,即基本上涵蓋了不同的網絡平台,以及將所有與宗教有關的內容也納入管控範圍。過去,中國宗教團體及信徒,不論是否具備官方認可的法律地位,均有開設宗教網站。而宗教信徒也可藉不同途徑,將有關宗教的信息轉發及分享,藉此福傳。對此,《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只有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或者非法人組織」方能提出申請(第七條)。所謂「依法設立」,即指官方認可的「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第九條)同時, 「境外組織或個人及其在境內成立的組織不得在境內從事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第六條)這將會為「地下」教會團體的福傳帶來極大影響。

還有失蹤多年、長期遭受軟禁或被自殺的神長,包括:蘇志民主教、師恩祥主教、劉紅更神父、崔泰主教及蔚和平神父都提醒我們,中國教會仍在受苦,仍未獲享真正宗教自由。以上種種事例,都讓我們憂心,讓我們在這十月玫瑰聖母月,祈求聖母為我們轉禱,使中國教會能早日實踐完整的信仰生活。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