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X通識】我不是藥神 Dying to Survive

期數
3898
刊登日期
2018.11.02
作者
曾穎嫺
主曆
主曆 2018 年 11 月 04 日 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 本片適用於高中通識教育科以下單元: 
     單元一:個人成長及人際關係
     單元二:今日香港 
     單元三:現代中國
     單元四:全球化
     單元五:公共衛生

「買不起天價抗癌藥物,唯有等死!」這句不只是電影對白,而是千千萬萬癌症病人的控訴!電影《我不是藥神》揭露大陸民眾對「天價藥」現象的不滿、癌症患者的生存處境、現行醫療體制弊端等,不單成為公眾輿論的熱點話題;更促使中國政府把這種藥物納入醫保,又對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 

癌症病人的自救

《我不是藥神》故事的原型是癌症患者陸勇,服用了一款印度仿製藥,發現確實有效後,介紹給其他患者,還跑到印度代購仿製藥。這種藥被藥監部門定性為「假藥」,被大陸政府起訴,但有大批群眾出來為他求情……電影的改編,當然與當事人有很多不同之處,但編劇巧妙的以「白血病」串連了虛構的「五人賣藥小組」──不單豐富了劇情,更帶出病人及家屬的心路歷程,描寫細膩動人,更能引起觀眾共鳴! 

從賺錢到救人

電影的主角程勇最初從印度走私特效藥出售,是為了賺錢──正與妻子爭取兒子的撫養權,加上老父做手術急需錢。正牌藥賣四萬元,他走水貨,賣五千元……之後,他怕坐牢,不再賣藥。但後來他經歷種種變故,體會到救人至上,於是重操故業,更賣五百元(每月自己補貼十多萬) !面對救人和坐牢,程勇聽從良心的指示,作出了人生重大的抉擇! 

法大於情? 

公安嚴厲打擊「賣假藥」,更拘捕了一班購藥的病人。其中一位老婦哭求警官不要再追查:「因為我的病,房子沒了,更吃垮了家人……我不想死,我想活著,行嗎?」曹警官於心不忍,決定釋放病人,更向長官表明拉人是斷了病人活路。可是,長官卻冷漠地表示「犯法就要拉」, 更要警官謹記「法大於情」!最後,程勇被判監五年……病人們在囚車旁,沿路相送…… 

香港人買得起嗎? 

香港公共醫療政策宗旨是: 「沒有人因缺乏經濟能力,而得不到適切的治療」。可是,香港醫管局自二○○五年起實施「藥物名冊」;不幸的,很多抗癌藥物都屬於自費。富裕病人還可以自行購買,但貧窮病人卻只有等待死亡。每個生命是寶貴,人是天主的肖像,在公共醫療上根本不應有貧富之分!而且醫管局在名冊上設有種種行政限制,令系統變成「成本凌駕效益」。香港引進新藥的速度, 較英國及法國分別慢三及四倍。香港近年有大量財政盈餘和儲備,政府卻不斷削減醫療開支,實在荒謬至極!

現今社會崇尚「用完即棄的文化」,視病人是「無用」,面對不公義╱不合時宜的法例,不完善的醫療體制,我們如何是好?保持沉默?事不關己?送上一句電影對白:「誰家沒有病人?你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 

教會指引

  • 《天主教教理》死亡 #1005- 1014;疾病 # 1500-1510;人的自由 #1730-1748;人的尊嚴 #1700-1715;道德的良心# 1 7 7 6 - 1 8 0 2 ; 社會正義 #1928-1948;家庭 #2197- 2251;人的生命# 2258-2269 

延伸閱讀

  • 《從天主教角度看對罕見病人的支援》阮美賢,教區生命倫理小組通訊(第三十期2018年10月) 
  • 《「一視」與「同仁」:資助昂貴醫藥的兩種倫理想法》區結成醫生,教區生命倫理小組通訊(第三十期2018年10月) 
  • 《救人如救火。派錢不如派藥》邵家臻,教區生命倫理小組通訊(第三十期2018年10 月) 
  • 《病人對香港罕病政策的期待》曾建平,教區生命倫理小組通訊(第三十期2018年10 月) 

 普通話對白╱中文字幕片長116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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