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審計總署 推出新章程反腐敗

期數
3913
刊登日期
2019.02.15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2 月 17 日 常年期第六主日

(梵蒂岡新聞訊)聖座二月九日公布教宗方濟各關於批准梵蒂岡審計總署新章程的文件,以此提升該部門在反腐敗方面的職權。

梵蒂岡審計總署新章程的第一條第三段,以及設立經濟委員會之後,與舊章程有所差別。根據新條例,梵蒂岡審計總署依照二○一六年十月在聖座生效的《梅里達公約》,即《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規定,「具有反腐敗的職權」。新章程於一月廿一日簽署,二月十六日生效。

聖座傳播部編輯主任托爾涅利(Andrea Tornielli) 撰文指新章程的新意在於加強審計長職責,例如可向機關和行政部門索取有關金融或行政的信息和文件。此職由里吉尼博士(Alessandro C. Righini)臨時擔任。

審計長完成查證工作後須通知經濟委員會和金融管理局,並向梵蒂岡城司法當局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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