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保護兒童會議閉幕 強調改善機制與透明度

期數
3915
刊登日期
2019.03.01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3 月 03 日 常年期第八主日

 

(綜合梵蒂岡新聞訊)「在教會內保護兒童」會議於二月廿一日至廿四日在梵蒂岡舉行。

教宗方濟各聯同各地主教團主席、修會負責人,共同探討主教的責任、彙報機制以及如何提升透明度,以防治教會內的侵犯問題。

該會議內容包括全體大會、工作小組、聆聽受害者見證、懺悔禮儀以及彌撒等。主持會議的「拉辛格—— 本篤十六基金會」主席隆巴爾迪神父(F. Lombardi)二月廿四日指出,教會採取三項跟進措施, (一)教宗將頒布一道有關「保護兒童和脆弱成年人」的手諭;(二) 推出梵蒂岡城的新法律和指南,以及信理部的手冊;(三)成立「專門工作組」去協助有困難的主教團和教區。

教宗主持閉幕彌撒 強調聆聽監督保護照顧

教宗二月廿四日主持會議的閉幕彌撒,他在彌撒後的演講中指出, 「現在是共同努力根除侵犯兒童禍患的時候」。他強調應在所有相關的價值中找到正確平衡點,為教會提供統一的準則。

教宗說,教會要聆聽、監督、保護和照顧被虐待,遭剝削和被遺忘的兒童,無論他們身在何處。他又稱,如果不談濫用權力問題,我們就無法理解兒童受性侵的現象,「因為它總是濫用權力的後果」。

談到在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下制定的最佳措施,以及聖座保護兒童委員會工作和保護兒童會議的貢獻,教宗說,教會將特別注重在打擊性侵危機上的八個方向:「保護兒童、無懈可擊的嚴謹、真正的淨化、提升培育工作、加強和檢驗主教團的指導方針、陪伴受到侵害的人、關注數碼世界和打擊性旅遊」。

二月廿三日,教宗亦跟與會者在懺悔禮儀中作良心省察並告明己罪,禱文指出:「我們承認,教會內的主教、司鐸、執事和會士對兒童與青年施加暴力⋯⋯我們包庇了犯罪者⋯⋯我們未能承認許多受害者的痛苦⋯⋯我們作主教的沒有善盡職責。」

二月廿一日,教宗在會上分發的《廿一點省思》,成為與會者在工作小組中討論和反省的基礎;同日,工作小組探討的焦點是以受害者為先,並強調打破受害者變成加害者的循環,與會者也表明務必分工合作,協助資源較為匱乏的地方教會。

二月廿二日主題為「問責」,會上提到教會積極落實保護兒童的規則與指南,這已促使世界許多地方的侵犯案件數量減少,與會者同時強調關於性的話題不應被視為禁忌,卻要列入修院培育內;廿三日的會議則探討婦女在應對性侵危機上的貢獻、主教的共同責任等。

會上多位主教就改善教會內機制提供建議,主講者之一、信理部副秘書長希克盧納總主教(C. J. Scicluna)廿一日在演講中,針對舉報不當性行為、調查不當性行為案件、教會法刑事訴訟、與國家司法接軌、教會法規範的實施,以及性侵防範等方面,介紹教會內現有的政策和工具;他又承諾在教會內做好該做的一切工作,避免過去的罪行和創傷再度發生。

墨西哥資深女記者:教會應對傳媒坦誠

二月廿三日的會議主題為透明度,墨西哥資深天主教徒記者阿拉斯拉基(Valentina Alazraki)發言說,為了傳揚福音,教會需要言行一致,這是信任和尊重的基礎,她指在可能發生罪行時,教會理當遵循可靠的程序行事,主動向傳媒提供相關消息。

「提供消息是基本義務,因為你若不這麼做,就會自動成為加害者的共犯。」阿拉斯拉基說,在社交網絡的時代,「秘密很難藏得住」,因此, 「教會只剩下一條路,也就是:關注問責和透明度,兩者相輔相成」。

會議召開前,國際女修會總會長聯合會與男修會總會長聯合會發表聲明:「我們為自己的過失向眾人請求寬恕,並重申站在聖父一旁。我們要努力協助他,使教會以團結一致和令人信服的方式向前邁進。」

澳洲佩爾樞機性侵兒童罪成

在澳洲,佩爾樞機(George Pell)二月廿六日遭該國法院裁定性侵犯兒童罪名成立,聖座新聞室同日指,教宗確認禁止佩爾樞機公開履行牧職,佩爾也不再是聖座經濟秘書處處長。


性侵案倖存者見證:需要從創傷中重生

 (梵蒂岡新聞訊)在梵蒂岡的保護兒童會議上,多位在教會內遭受侵犯的人士作見證。一名來自歐洲、十一歲時遭到堂區司鐸侵犯的女士憶述,侵犯持續了五年,卻沒有人注意到此事。從那一刻起,喜歡彩繪以及在草地上翻筋斗的她消失了蹤影。

該位受害者談到如何自暴自棄,試圖逃避在自己身上發生的事。小時候的事困擾著她,她甚至懷疑和譴責自己。她說,遭到侵犯後,她的身體起了很大的改變:飲食失調,很多時間是在醫院度過的,也出現焦慮情緒,甚至影響到學習、與他人的關係、婚姻和子女。

多年後,她終於能夠面對自己遭受侵犯的事,向會議廳裡的人講述為恢復自己尊嚴所面對的掙扎,這需要堅持不懈的毅力。她說,「侵犯導致直接傷害,但並非止於此」,「在你內心,有許多始終無法回答的問題,因為侵犯是毫無道理的。」

侵犯所帶來的痛苦和困惑難以用言語來表達。這位見證者表示, 「我們這些受害者,必須鼓起勇氣,好能找到說出實情或說明此事的力量,並且也要知道,這是冒著不被信任、加害者逃脫制裁的風險來做此事」。她表示,「絕對不能讓這樣的情況再度發生」。

受害人說,「今天,我站在這裡,與我在一起的還有很多遭侵犯的孩童、女士和男士。他們力圖從創傷中重生。但是,也有人努力嘗試過,卻沒有成功。讓我們從這裡開始,與他們心靈同在,一起重新開始新的生命」。

此前,「在教會內保護兒童」會議籌委會二月廿日會見遭到聖職人員侵犯的十二位受害者代表。 


教宗彙整廿一點省思 探討教會內應對措施

 (梵蒂岡新聞訊)教宗方濟各二月廿一日向「在教會內保護兒童會議」與會者發表《廿一點省思》,內容彙整各地主教團所提出的教會措施。

這《廿一點省思》是各地主教團自行提出的,教宗把它們彙整成一張列表,分發給與會者。教宗闡明,這個「平易近人的出發點源自你們自身,又回到你們自己身上,而且不失本次會議應有的創意」。以下是《廿一點省思》的全文: 

(一) 編纂一份實務手冊,闡述在案件初現時有關的重要時刻,當局應落實的步驟。

(二) 設置聆聽機構,曾受培訓的人員和專家,在這裡初步分辨案件。

(三) 為直接涉及主教或修會長上的個案制訂準則。

(四) 落實有關審查控告案件、保護受害者,以及涉案人自辯權利的共通程序。

(五) 為遵守民法和教會法規範而通報民政當局和教會高層。

(六) 定期檢討相關法規與規範,以確保兒童在所有牧靈機構都受到保護;法規與規範的基礎是正義和愛德原則,彼此相輔相成,好使教會在這方面的行動也符合她的使命。

(七) 制定專門處理控告主教案件的法規。

(八) 陪伴、保護並照料受害者,提供給他們一切必要的支持,以求完全康復。

(九) 透過主教、修會長上、聖職人員和牧靈工作者的長期培訓活動,促使眾人更加認識性侵犯的原因及後果。

(十) 為受到侵犯所傷的團體提供牧靈關懷進程,為犯罪者準備懺悔及補贖之路。

(十一) 加強與所有善心人士和大眾傳媒工作者的合作,好能辨認並分辨案件的真偽,區分控告和誹謗,避免憎恨、含沙射影、謠言、破壞名譽。(參閱: 教宗對聖座部會首長的講話,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廿一日) 

(十二) 把結婚的最低年齡提高為十六歲。

(十三)制訂規則,管理並促進平信徒專家參與有關性侵犯或濫權的調查,以至教會各級審判程序。

(十四)自辯權:需要維護自然法和教會法中的無罪推定原則,直到證明被告者有罪。因此,在事先調查和最終判決以前,必須避免公布被告名單,各教區也要做到這點。

(十五) 秉持傳統的比例原則來懲罰罪行。對兒童施加性侵犯的有罪司鐸和主教, 要決議禁止他們公開履行司鐸牧職。

(十六) 採用有關修生,以及鐸職與修道生活人選的規定。為他們引進初期和終身培育計劃,增進他們在人性、靈性和性心理上的成熟度,以及他們的人際關係和行為舉止。

(十七) 請合格並受委任的專家,為鐸職與奉獻生活的人選作心理評估。

(十八) 提出規範來管理修生或渴望修道生活者轉到其他修院,以及司鐸或會士轉換教區或修會的情況。

(十九) 制訂所有聖職人員、會士、工作人員和志工都務必遵守的行為準則,闡明人際關係中的適當界線。指明對職員和志工的必備要求,查核他們的刑事犯罪紀錄。

(二十) 針對侵犯的危險及其後果、辨識侵犯徵兆的方法,以及舉報性侵犯嫌疑人的渠道,詳細解釋所有的相關信息和數據。這一切必須與父母師長、專業人士和民政當局合作推展。

(廿一) 務必成立舉報單位,讓有意通報可能罪行的受害者便於實行。它也得是個不受地方教會當局影響的獨立單位,其專家成員包括聖職人員和平信徒,懂得對所有覺得受到聖職人員這方面不當態度冒犯的人表達教會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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