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讓青少年參與推廣精神健康

期數
3919
刊登日期
2019.03.29
作者
李緹瑩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3 月 31 日 四旬期第四主日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宣布於中學推行「一校兩社工」措施,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三月廿四撰網誌指,期望透過強化學校社工服務, 應對中學生在學業、情緒和精神健康問題,以目前四百六十間提供資助社工服務的中學計算,需額外聘請約三百七十名學校社工,涉及開支全年為三億一千三百二十萬元。

他又指,增加學校社工只屬應對青少年自殺的其中一環,仍需社會共同關注及正視,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門,包括教育局、勞福局、民政事務局、食物及衞生局、醫院管理局、社會福利署及衞生署等等,與各學校及社會服務機構,致力築起安全網,提升學生的精神健康質素及抗逆能力,減輕他們的壓力;並與他們建立聯繫,做好預防、及早識別及介入,為他們提供所需支援。

政府願意投放常規資源加强對青少年的支援,筆者當然感到欣喜;亦非常同意羅局長的看法,需要各政策局及部門參與,在去年十月防止青少年自殺工作小組已提交報告予行政長官,閱畢整份報告, 能感受到工作小組的用心,本人只是覺得報告中缺少了讓青少年參與,也較少討論青少年對精神健康污名化的關注。

在二○一七年精神健康檢討委員會報告中,提出儘管國際及本地的調查結果都顯示青年人(年齡介乎十二歲至廿五歲的精神病患病率屬於高(佔患病的一成至一成五,數據來自Kessler等在二○○五年進行的香港精神健康調查),但青年人使用精神健康服務的比率, 往往是所有年齡組別中最低的。筆者從事支援青少年精神健康服務多年,在前線工作時,和很多青少年討論精神病,青少年往往不想多談,而這種反應其實和大社會對精神病的態度非常一致,精神病仍然帶有嚴重的污名。

這種對精神病的污名化的情况,當然不理想,而事實上精神病的污名化的情况也不是單單存在於香港,也存在於世界各大城市,以英國為例,在二○一六年就著青少年面對精神病的污名化的問題進行了研究,訪問了二千名介乎十一至廿四歲青少年,大約七成五受訪的青少年都相信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會被標籤,當被得悉有精神病後,有七成的青少年被歧視,五成半被排拒於社交活動,大約四成被言語欺凌;面對這些負面的經驗, 七成的青少年會不願求助及向其他人透露他們有精神健康需要。受訪的青少年就著精神病的污名化有以下三個建議,一、增加公眾對精神健康的認識;二、針對學校推行精神健康教育是重要的;及三、分享青少年精神病的經歷是重要的。事實上,英國近年也積極推動以上三項建議。

英國的例子有很多值得參考的地方,尤其是讓青少年也參與推動精神健康公眾教育及精神健康政策方面,筆者希望政府也多些讓青少年參與。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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