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過同性婚姻 牧者籲為家庭作見證

期數
3929
刊登日期
2019.06.07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6 月 09 日 五旬節主日

(本報訊)台灣立法院五月十七日三讀通過法例,讓同性伴侶於五月廿四日之後,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台灣因此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方。

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台北總教區《天主教周報》五月廿六日報導,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鼓勵眾人把握此福傳機會,作出深度反省,讓年輕人看到一男一女婚姻生活的美好。

陳科神父認為,教徒應讓年輕人有機會看一男一女婚姻生活的美好,如同教宗方濟各在《愛的喜樂》勸諭中強調的,即體驗到家庭中愛的喜樂,亦為教會的喜樂。

陳科神父說,在教義裡,婚姻是一男一女, 這是天主訂立的,且是天主賞賜的禮物;《世界人權宣言》亦肯定一男一女的婚姻應受保障。

陳神父說,政府有權通過同性婚姻法,而其首要責任是服務人民,所以立法的大前提應是為了社會的發展,及人民的健康各方面得著益處。

傳統婚姻或失見證

陳科神父指可能人在一男一女婚姻的內涵及所要表達的喜樂生活,沒有滿全的體現,以致於社會一般認為同性結合沒有太大問題。

與此同時,台灣新通過的法例指出,任何人或團體依法享有之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因專法之施行而受影響,亦即宗教不受同婚專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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