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道】作門徒的要求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丙年讀經)
讀經一:智九 13-18 ∣ 答唱:詠 90 ∣ 讀經二:費9-10, 12-17 ∣ 福音:路十四 25-33
本主日的福音, 無可置疑地向每一位耶穌基督的跟隨者提出了嚴峻的要求, 讓我們有機會再次反省,究竟我們是否真的明白到耶穌告訴我們作門徒的意思是甚麼。
經文清楚指出,要跟隨耶穌,就意味著需要惱恨同我們最接近和親密的人,就是我們的家庭成員。「如果誰來就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十四26 ) 對很多人來說,這一節經文實在難以理解和接受。為明白經文的真正意思,我們必須要知道在耶穌時代,按他們日常文化環境中交談時所用的語言,其所謂「惱恨」,是包含有「順延」或「放在次要位置」的意思。從這個意義上看,原來我們並不是被要求對我們所愛的人懷有憎恨或對立態度。相反,憑著耶穌對祂跟隨者的要求,我們甚至更需要去愛那些無論是憑血緣或基於法律關係上的親友。我們愈想要對所珍愛的人建立更深關係,我們便愈更需要憑著信德來跟隨耶穌基督。也許這就是「惱恨」這個字今天在聖經中所帶給我們的意義。
這「惱恨」現象的出現,是背十字架所必然引致的結果。事實上,背十字架和跟隨主是一體的。「不論誰, 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 在我後面走, 不能做我的門徒。」( 路十四27 ) 在每天背著十字架跟隨主的過程中,會考驗到我們對天主有多麼忠誠,同時也挑戰我們在信仰生活上如何作出種種的抉擇。
聖史路加透過耶穌所講的兩個例子,幫助我們明白基督徒向天主委身時所應抱持的認真程度。踏上信德之路,就好像一個人建塔,「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 是否有力完成呢? 」( 路十四28 )「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 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打他的呢?」(路十四31 )這兩個例子同時指出:我們必須要計算作門徒的代價。搞清楚付出多少代價,並不代表將基督徒生命價值貶低或量化為手段和金錢。相反,經文邀請我們去思考實踐信仰生活,應具備怎樣的態度。如果我們不讓信仰深深地影響著每日的生活,我們就不會明白作門徒真正的意義。
今日最後一節經文:「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十四33 )信仰生活最大的敵人,就是渴望積聚更多所有物質、財富和權力。正因為這個原因, 作門徒的要求就意味著不能讓這些東西超過天主對我們的重要,也不應該讓任何人或事物削弱我們去跟隨耶穌基督的決心。
於是,撇除了這些牽絆,我們就容易將其他人接納如同我們的弟兄姊妹一樣。以愛去包容和接納, 就正是聖保祿宗徒致費肋孟書中的美麗主題。聖保祿宗徒邀請那位滿有信德和愛德在哥羅森城的富翁費肋孟,接待那位曾對不起費肋孟而畏罪逃亡的奴隸敖乃息摩,聖保祿宗徒為敖乃息摩向費肋孟請求:「所以,若你以我為同志,就收留他當作收留我罷!」(費一17 )聖保祿宗徒不單止如此, 還進一步說:「我自信你必聽從,才給你寫了這信;我知道,就是超過我所說的,你也必作。」(費一21 )
原來,那來自天主無分貴賤且白白付出的愛是無窮無盡的。因著天主賜下智慧,人才可明白到天主的旨意,「這樣,世人的道路,才得修正;眾人才可學習天主所喜悅的事,並藉著智慧,獲得救援。」(智九18 ︱ 19 )
•主日講道由慈幼會張心銳、道明會左旭華、香港教區黃君右及耶穌會黃錦文四位神父輪流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