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2019-9-22

期數
3944
刊登日期
2019.09.20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9 月 22 日 常年期第廿五主日

對聖祭必須遵循禮儀守則

某堂區於上週末(9月14 日)提前主日彌撒中,不採用聖祭禮儀慣常用的聖歌,而改用一首社運歌(《願榮光歸香港》)作為禮成詠。教區雖肯定該主禮司鐸及參禮信眾對香港社會目前動盪局勢的深切關懷,卻不認同社運歌曲適用於聖祭禮儀。

教區籲請堂區的司鐸及禮儀小組,務須切實遵守以下梵二大公會議有關禮儀和聖事的訓導: 

(1)禮儀不是一種純粹人為的宗教儀式,亦有別於信友的一般祈禱聚會。每當教會舉行禮儀,尤其聖祭禮儀,就是此時此地實現着天主的救世工程。(參閱《禮儀憲章6) 

(2)一切禮儀行為,都是基督大司祭及其身體——教會的工程。基督常與其教會同在,而且他尤其臨在於禮儀中。在彌撒聖祭中,基督臨在司祭(主禮者)的身上;基督臨在於聖體內;基督臨在於他的聖言內;幾時教會在祈禱詠唱,基督也臨在其間。(參閱同上7) 

(3)聖樂的目的就是光榮天主、聖化信友, 因此教會傳統和紀律都對聖樂有相關的規則。(參閱同上112) 

(4)「聖樂越和禮儀密切結合,便越神聖⋯⋯。」(同上) 

(5)各類聖樂和樂器並不禁止在禮儀中採用,但必須符合禮儀精神,適合神聖用途、符合教堂的莊嚴,並確實能使信友獲得神益。(參閱同上116、120) 

(6)「用作聖歌的詞句,必須符合教會的道理,而且最好由聖經及禮儀資料中取材。」(同上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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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過去數月因「反修例」而引發的社會矛盾,導致一些堂區的聖祭禮儀在「講道」及「信友禱文」上偏離聖祭禮儀原則。教區謹重申相關的原則如下: 

(1)「彌撒不是一個讓講道者發表一些與禮儀慶典及其讀經完全無關的問題的場合,或藉此扭曲教會所提供的經文以迎合某些偏見。」[宗座禮儀聖事部《講道指南》)2014年6月29 日頒佈;中譯本於2018年由台灣地區主教團禮儀委員會及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合譯,並於2019年出版),6 ] 

(2)講道的重點,在於讓參禮信眾聆聽救主基督親臨,向他們宣告,天主的聖言如何此時此地得到實現。講道內容如要引用個人經驗或一些生活實例,應配合會眾信仰生活上的需要,並讓他們被聖言轉化,俾能在日常生活中把聖言加以實踐。(參照同上4 – 11 、14 ) 

(3)就如講道內容一樣,「信友禱文」不合適用作對時事或政見的評論或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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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區鼓勵和支持堂區及信友透過不同形式的祈禱善工,繼續為香港的福祉代禱。但教區同時提醒牧者及信友,必須在舉行禮儀及關社行動上遵循福音精神、信仰原則及教會訓導。願主福祐香港市民及各界,俾能早日重新上路,共建和諧、公義及互愛的社會。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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