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推宗教管理辦法 學者稱加強控制官方團體

期數
3945
刊登日期
2019.09.27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9 月 29 日 常年期第廿六主日

(天亞社訊)中國宗教事務局公開徵求關於宗教團體管理辦法的意見稿,有專門研究中國宗教法規的學者指,當局制定新管理辦法,目的旨在進一步強化控制已登記的宗教團體。

國宗局透過其公眾號「微言宗教」於八月廿八日發出《宗教團體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表示旨為規範宗教團體管理及促進其健康發展,並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並要求公眾在九月廿七日前反饋。

有關文件共有六章四十一條,該六章包括總則、宗教團體組織機構、宗教團體職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以及附則。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神學院院長邢福增教授對天亞社說,過去中國內地有關宗教團體的管理,主要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1,1998,2016修訂)及一九九一年的《宗教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他說,隨著宗教事務條例的修訂,以及中共宗教工作的發展,還有二○一六年《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修訂,當局有需要制定新的管理辦法。

邢福增表示,宗教場所的管理跟宗教團體不同,與各省條例關係也不大,指出單獨針對宗教團體的管理辦法,只有一九九一年的《辦法》。

他又表示,有關規定對地下的空間完全沒有影響,因為該些團體一直以來不獲合法地位,故此這些規定,不代表要打壓地下,反而是加強對登記的宗教團體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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