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2019-10-13

期數
3947
刊登日期
2019.10.11
主曆
主曆 2019 年 10 月 13 日 常年期第廿八主日

 一、總鐸

湯漢樞機頃任命/再任命以下各位為總鐸,任期兩年,本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一) 港島東總鐸區 

倪德文神父

(二) 港島西南及離島總鐸區 

林銘神父

(三) 東九龍總鐸區 

温國光神父(接替范錦棠神父) 

(四) 中九龍總鐸區 

周偉文神父

(五)西南九龍總鐸區 

顧嘉靈神父(接替區加培神父)

(六) 新界東北總鐸區 

葉寶林神父(接替簡立和神父) 

(七) 新界西南總鐸區 

陳永超神父(接替伍國寶神父) 

(八) 新界西北總鐸區 

包俊偉神父(接替廖雅倫神父) 

 

二、為宗座傳信事工募捐

十月二十七日(主日)各台公開彌撒須舉行第二次募捐,所得款項將撥作資助宗座傳信事業之用。全部善款將直接寄交宗座,以示本港教會對普世教會傳教事業之支持。

堂區應將為上述用途簽發之支票,以「天主教香港教區」抬頭,寄交教區總務處。

 

三、追思已亡節 (十一月二日,周末) 

當日於下列天主教墳場舉行聖祭禮儀,追思所有已亡信眾— 

跑馬地聖彌額爾墳場︰下午四時正,由湯漢樞機主禮; 
柴灣聖十字架墳場︰下午四時正,由陳志明神父主禮; 
長沙灣聖辣法厄爾墳場:下午四時正,由蔡惠民神父主禮。

備註: 

(一)上述聖祭禮儀的用品及其他所需的協助,由各墳場主管及墳場所屬堂區的主任司鐸提供。

(二)信友如滿全辦告解、領聖體及為教宗意向祈禱之條件 (該等條件可於履行下列善工當日或之前或之後約二十日內滿全,而為教宗意向祈禱,則可以誦念天主經聖母經各一遍滿全),並履行以下其中一項善工,可為煉靈取得全大赦﹕

1. 在十一月一日至八日任何一日,虔誠地前往一間天主教墳場,並在該處為亡者默禱或誦禱;
2. 十一月二日,虔誠地前往任何聖堂或小堂,並在該處誦念一遍天主經信經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