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區生命倫理團體 探討安樂死與紓緩治療

期數
3951
刊登日期
2019.11.08
主曆
主曆 2019 年 04 月 14 日 基督苦難主日

(本報訊)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生命倫理資源中心十月十二日假明愛專上學院舉辦研討會,探討紓緩治療與「安樂死」,從醫學與倫理角度,帶出關顧臨終病人的重要。

研討會上,香港紓緩醫學學會主席、靈實醫院內科副顧問醫生吳常青醫生為講者之一,他指紓緩治療能回應那些尋求「安樂死」的病人之痛苦,他說:「與其討論『安樂死』,倒不如提供更好的紓緩治療,以解決病人的需要。」

吳常青說,「安樂死」是指臨終病人求死以解決痛苦,他們希望醫生作出輔助或由醫生直接落藥。他指社會若為「安樂死」立法,會產生灰色地帶,並衝擊醫生的工作,「醫生不因病人殘缺或臨終,便視之沒有生命的價值,否則社會對醫生的信任也受到很大影響」。

吳常青談病人需要:應處理身心社靈之痛

對於過往有絕症病人希望為「安樂死」立法,吳常青醫生指臨終病人大多承受不同程度的痛苦,包括身、心、社、靈的痛,「若有病人要求『安樂死』,這是外間的一個切入點。社會應先了解病人的痛苦,為他們提供全人醫療以減輕痛苦」。

吳常青說,香港紓緩醫學學會一直反對「安樂死」,他引述香港醫務委員會指「安樂死」不道德且違法。他認為,當前社會應集中討論紓緩治療,去幫助臨終病人離世時「善終」,並使家屬「善別」。

他引述學界文獻研究稱,不少臨終病人認為尋死可解決現在的痛苦,他們不希望自己成為身邊人的負累,而藉著紓緩治療,可減輕病人的痛苦,「為他們提供可行減輕痛苦的措施」;除了徵狀控制外,病人也面對心靈的痛,「因病失去盼望與價值,他們很需要得到聆聽與支援」。

他指紓緩治療在港已有四十年歷史,近二十年本港確立了紓緩醫學的專科資格。當現代的紓緩治療能有效減輕病人的痛苦,他希望在社會持續推動這概念與做法,使醫護團隊更有系統地提供服務。

呂志文神父:終斷無效治療非「安樂死」

談到教會對紓緩治療及「安樂死」的看法,另一講者、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生命倫理資源中心主任呂志文神父舉出教會訓導的基本原則,指任何人均不可以任何方式殺害自己或別人生命,他又引述天主教教理指出,「直接的安樂死,不論任何動機與方法,倫理上也不能接受」。

倫理神學教授呂神父說,生命不是由人去操控,人要面對死亡時,當把生命交予天主的手中。他補充說,這不代表病人要接受所有治療方式,「可以終斷無效的或過份負擔的治療方法,避免帶來更沉重的負擔」。

他亦提到政府就「預設醫療指示」展開立法諮詢,諮詢期至十二月十六日止;他認為預設醫療指示應當清晰,一旦立法,教徒填寫時必須留意內容有否違反教會訓導。他建議病人在作出預設醫療指示前應與家人商討;而訂立後應通知家人及醫護等。有關諮詢亦涵蓋病人在居處離世的晚期照顧。

研討會由教區生命倫理小組和明愛專上學院合辦,天主教護士會和天主教醫生協會協辦。

回應嘉賓、曾出任醫院管理局主席的前立法會議員梁智鴻醫生認為,社會推動紓緩治療時也應加強善別服務,以關顧臨終者及其家屬。另一回應嘉賓張健利資深大律師反對「安樂死」合法化,因醫生輔助病人死亡涉及剝奪他人權利。(高)

回應嘉賓演講內容詳見稍後報導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