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關於「止暴制亂」
踏入十一月, 是秋涼季節,香港却在升温。示威者縱火、破壞商店、「私了」等行為觸目驚心,有人指責「暴徒」目無法紀,予以嚴厲譴責。
筆者也不認同暴力行為, 看到「裝修」和「私了」的畫面也會不安和皺眉,行使暴力固然不對,他們也要承擔法律制裁,但當中更重要和更值得關注的,是這些行為究竟反映甚麼管治和社會問題,為甚麼年輕人會用上越來越激進的方式去表達不滿,甚或視之為解決問題的手段?
這讓我想起一個親身經歷,幾年前的某天,我在一個過路處,身旁有個大約五、六歲的小孩,一邊等過馬路一邊不斷說「X你XX」,其聲浪和瑯瑯上口的程度足夠「予以嚴厲譴責」,也果然,拖著他的那位(大概是爸爸吧) 即時打他的頭,然後罵「我X你XX, 叫咗你唔好講粗口!」
究竟問題在孩子,還是父母?暴力的源頭在哪裡?誰是弱者?誰是兄弟中最小的?
將這個經歷套用在今天的亂局, 我們除了質疑「已經告訴你們是犯法行為了,為甚麼還要做」之餘,還應該問甚麼?有年輕一輩這樣說︰無論是721 元朗打人事件,或在及後的荃灣、北角等地,手足被打,警察幫不了,打人者逃之夭夭,反而被打的就被捕了,721 到現在檢控了多少白衣人?投訴有用嗎? 如是者還會相信警察嗎?林鄭月娥舉行對話會後不久,就不惜動用緊急法令去訂立《禁蒙面法》,你還會相信政府嗎?
這些想法當然不足合理化暴力行為,但值得注意的是,為何年輕人會對制度失去信心到這個地步,以至要用上非常手段?掌握權力的上位者願意去了解行為背後的原因嗎?
這又讓筆者想起早前中文大學段崇智校長與學生的對話,據同學的文字記錄,同學和段校長在閉門對話時,校長曾抱住哭訴被警察用鐵鍊鎖手、被警棍打的同學,又表示當學生大叫佢他不配做校長時,他都會憤怒。之後學生們紛紛向他道歉。有同學告訴他沒有人憎恨校長,只想校長與學生同行。
這群被人視為暴徒、對校長惡言相向,又用鐳射筆照向他的年輕人,要求其實很卑微。有個學生這樣說:「我家父是退休警察,經常話我哋係曱甴, 但當我返屋企時,他會幫我按摩,同我講:『你有咩事,我實去保釋你。』校長,我覺得呢啲就係愛。」
誠然,在爭取民主自由的同時, 我們必須時刻反省,在爭取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別忘尊重別人的表達自由﹔也不要因為政權暴力,就將一己的暴力行為合理化。林鄭月娥說要與暴徒割席, 要止暴制亂、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大概他們心裡也清楚來自政權及警權的暴力,同樣也不能解決問題,觀乎《禁蒙面法》後,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升級﹔警方的濫權濫捕幾近失控﹐也在火上加油,就像上文那位打孩子的爸爸一樣, 有用嗎?要止暴制亂,就請掌權者也時刻反省,也請由信仰的核心做起——愛與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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