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高者德】「看花」的價值

刊登日期
2019.12.13
作者
劉煒堅

最近與友人飲早茶,在酒樓的電視熒光屏中看到一宗交通意外新聞,一位私家車司機涉嫌醉駕,車輛嚴重毀爛。意外中有一位道路維修工人被撞,不幸身亡。朋友問我的看法,他說:「醉駕罰則不輕,為甚麼仍然有人以身試法?」我想起多年前在一個中國哲學課堂中聽到老師說的「看花」故事。

老師引用的是《傳習錄》卷下,王陽明與朋友一起出遊浙江紹興縣會稽山,看到山岩中花樹後的討論。「先生游南鎮,一友指岩中花樹問曰: 「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於我心亦何相關?」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這段文字的意思是,王陽明到南鎮遊覽,一位朋友指著山岩中一棵開花的樹向他提問,聽你說過「天下無心外之物」;就像這開花的樹,在深山中自然生長,與我們的心又有甚麼關係呢?王陽明回答說:「當你未看見樹上的花,心中沒有花朵的印象,花朵亦未向你呈現。當你深入去看,花朵的顏色會向你展現;在你心內留下印象,揮之不去。」

老師用了新儒家「感通」的觀念去解說這個故事。當代新儒家主張「仁以感通為性,潤物為務」。「仁」是內在於人也存在於人與自然之間,促成人與自然、人與人、以及物與物的相感通。王陽明所說明的正是人的「感通」能力。當我們與山岩中的花朵感通之後, 花朵不再是外物而是與我們成為一體。 還記得老師的提點,若花朵與我們成為一體,我們便不會摧花,因為摧花就是摧毀自己。我跟朋友分享了這「看花」的故事。他跟我說:「酒後駕車的人, 不會想到危害自身或自己的座駕,也未必想到會危及行人及其他駕駛者;看來我們要多作『感通』的教育。」

我認為聖修伯里(Antoine de Saint- Exupéry 1900-1944 )在《小王子》所寫的「小王子看玫瑰花」故事,可以幫助我們對「感通」的理解。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有一朵玫瑰,他不知應怎樣和它相處,決定去其他星球開拓視野。他在地球學習到如何「馴養」小狐狸後到了一個玫瑰園,看到千百枝玫瑰,他有這樣的醒悟。他對這些花兒說:「我那朵玫瑰,別人以為她和你們一樣,但她單獨一朵就勝過你們全部。因為她是我澆灌的。因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為她是我用屏風保護起來的。因為她身上的毛毛蟲是我除掉的。因為我傾聽過她的哀怨,她的吹噓,有時甚至是她的沉默。因為她是我的玫瑰。」透過互動,小王子與他的玫瑰花互相「感通」了。

我們應怎樣去理解人與物的關係呢?神哲學家馬丁布伯 (Martin Buber 1878-1965) 對此有一獨特的看法。 他在《我與你》(I and Thou)著作中, 將人對經驗世界劃分為「我與你」關係和「我與它」關係。「我與你」關係是我將他人視為一種生命的相遇,藉對話建立互愛關係,從中我不再視「你」為物件,而是生命。關係的建立在於對「我」的理解。當「我」與外在的物件建立了互動的關係,雖是外物,也可以成為「你」。「我與你」跟「我與它」兩者關係可以互相轉化。「我」的外物是「它」或是「你」在於「我」的看待。當「你」成為「我」達成目標的工具,「你」和「我」的關係就淪為「我與它」的關係。

布伯提醒我們, 「我」如果視「你」為「它」時,這個「我」也會轉化為「它」,不再是存在的人。因此我們要經常反思,我們所作的行動,在面對他人或處理外物時,我們有否轉化為「它」? 

香港國際教賢學院供稿╱ 作者劉煒堅為學院議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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