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教徒還是暴徒?
我是個週日教徒,除了彌撒中的經文,平日甚少看聖經。眼見香港的爭端不斷,我努力祈禱希望能在聖經中讀到一些啟示。我尋找在家裡幾乎被遺忘了的一本厚重聖經,隨意翻開一頁,不能相信,我如同親自聽到上主給我的話!
以下聖經部分節錄舊約——智慧書,厄則克爾第三十三章:
「你若不講話, 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但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我們不是在指罵警察濫捕和過份使用暴力對待示威者嗎?我們還不斷轉發警察的暴力信息,揭發他們的暴行。突然有聲音說:那示威者使用的暴力呢?沒有,他們都是對死物發洩,沒有故意傷人,而且政府是始作俑者,年輕人只是為公義而奮戰。另一方也說,警察執法守護香港,我們譴責示威者的暴力,也不斷轉發他們的暴力信息。聲音說:那警察有使用暴力嗎?警察維護正義,難免不使用武力。看來我們都做對了,我們都在「警告人離開邪道」。
再看一段聖經: 「幾時我向義人說:他必生存;但他卻依仗自己的正義行惡,他所有的正義必不再被紀念,他必因他所犯的罪惡而喪亡。」
公義中的愛
看來無論我們認為自己現在做的事有多正義,但暴力卻使行義變成了行惡,在天主的法律中也是容不下的。暴力也包括語言的暴力,「你若警告惡人叫他離開邪道,但他不肯歸正,他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聖經要我們跟惡人「講話」和「警告」希望他「由罪惡中悔改,且遵行法律和正義」。今日我們都互相指罵譴責,要置對方於死地,但對自己一方的暴力卻視而不見,藉口包容。我們教徒遵守是天主的法律,但也守護人的法律。
記得有神父說,公義是和平,是大愛,但我們在求我們認為的公義時, 卻被仇恨蒙蔽,憎恨對方,我們甚至不自覺地作了散播仇恨的工具。自以為站在真理的一方,卻忘記了公義中的大愛。耶穌才是真理,他包含了仁愛、包容和謙卑。我們爭著審判別人的罪,但天主說:「我必照你們每人的行為審判你們。」
聖經說: 「義人的正義在他犯罪之日不能救他;惡人的罪過在惡人悔改之日,也不會使他喪亡在他罪過中;義人在他犯罪之日,不能因著他的正義而生存。」
當我們充滿仇恨,自以為為正義而戰的時候,讓我們聆聽一下天主的聲音,與其認定回應訴求便是解決紛爭的方法,不如以謙卑的心祈求天主用祂的方法幫助我們。祈求祂派遣聖神免我們被魔鬼吞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