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斟字酌】談「肆」
期數
3958
刊登日期
2019.12.27
作者
秦思
主曆
主曆 2019 年 12 月 29 日 聖家節
我們都知道「一」「二」和「三」的大寫都可以从「弋」, 寫作「弌」「弍」「弎」。可是,「四」的大寫就沒有从「弋」的寫法,它要寫成「肆」。
「肆」, 从「镸」从「聿」,是會意字。「肆」的本義為處死囚犯,陳屍於市。「镸」是長髮,由於古代囚犯頭蓄長髮,不作修飾,因而用在這個字裡作為囚犯的標誌; 「聿」的字形象用右手(又)持筆下達死刑命令。古代下命令處斬囚犯時, 會以朱紅筆鉤去名單上犯人的姓名。「肆」的本義為處死囚犯,陳屍於市; 卻由於字義中的犯人將死,犯人應沒甚麼可顧慮的了,故後人把這字引申解作不顧一切,任意去做,如肆無忌憚、放肆等。
「肆」,也引伸解作盡,極,如肆力(盡力);也解作陳列,陳設,如肆筵;
「肆」也可解作店鋪, 如市肆、酒肆。
由於「肆」和「肄」字形近似,兩字常會混淆,書寫時要小心。
「肄」, 粵音讀作「二」, 解作學習、練習; 如《後漢書》︰ 「兵官皆肄《孫吳兵法》。」意思是︰ 「士兵和軍官都學習《孫吳兵法》。」「肄業」是今天仍常用的詞語,解作學生在學校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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