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頒布詔書 廢除性侵犯案宗座秘密

期數
3959
刊登日期
2020.01.03
主曆
主曆 2020 年 01 月 05 日 主顯節

 

(綜合梵蒂岡新聞╱本報訊)通過兩份文件,教宗方濟各廢除了針對聖職人員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宗座秘密,同時也決定修訂關於未成年人色情罪行的法規, 把持有和散布未成年人色情影像列為最嚴重的罪行。廢除性侵案宗座秘密,不關乎修和聖事中的保密要求—— 神父仍要為告解內容保密。

第一份文件是聖座國務卿帕羅林樞機署名的詔書,涉及法律程序中的保密原則。詔書寫道,教宗於剛過去的十二月四日宣布,針對《你們是世界的光》手諭第一章引述的罪行,廢除其舉報、程序和裁決中的宗座秘密。換言之,這些罪行包括:在脅迫或濫權下的暴力和性行為案件;對未成年人和脆弱者的侵犯案件;未成年人色情影像案件;知情不報,以及主教和修會總會長包庇加害者的案件。

這道新命令闡明, 按照教會法典規定, 應當確保「信息安全、完整和保密」,以維護當事人的「名聲、影像和私人領域」。然而,這項「職務保密」原則「並不妨礙一個人履行國家法律在各地規範的義務」, 包括舉報義務, 「以及執行國家司法機關提出的要求」。此外,對於舉報者、受害者和證人,也「不能強迫他們對案情三緘其口」。

第二份文件也是詔書, 由聖座國務卿帕羅林樞機和聖座信理部部長拉達里亞樞機共同署名, 內容修訂了《保護聖事的神聖性》手諭的三個條文。首先,按照新規定,「無論以何種方式或手段,只要一名聖職人員出於色慾,取得、持有或散布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色情影像」,就屬於唯有信理部能裁決的最嚴重罪行。此前,未成年人的年齡上限為十四歲。

最後, 在另一個新條文中,針對這些最嚴重的罪行,擁有教會法博士學位的平信徒也能擔任「律師和訴訟代理人」。以往,只有司鐸能從事這項職務。

至於宗座秘密,是為有需要的宗座文件、聖座國務院文件和信理部的調查資料保密;而宗座代表所提交的報告、教會任命樞機人選, 以及任命主教過程中的正式諮詢內容,都屬於宗座秘密——取名「宗座」秘密,因為只有教宗才有權為這些資料解封。

無損告解保密原則

談到這項決策, 聖座傳播部編輯主任托爾涅利(Andrea Tornielli)撰文,闡明「孩童和青少年的福祉必須始終先於任何保密,包括宗座秘密。這道詔書顯然毫不損害告解聖事的保密性, 因為聖事的保密與有關文件和證據的宗座秘密截然不同。再者,這並不意味著訴訟文件必將公諸於世,或者外洩流傳。受害者和證人的隱私必須始終受到保護」。

該文章指這項決策帶來的改變是,為調查案件,民政當局可以取得教會法程序中的檔案文件,包括原本屬於宗座秘密,存放在聖座各部會和教區檔案庫的材料。

有助教會與當局合作

對於詔書所帶來的改變, 信理部副秘書長希克盧納總主教(Charles Scicluna)向梵蒂岡新聞網表示:「以往,受害者沒辦法得知他舉報後的結果,因為那屬於宗座秘密。其他的通知也受到阻礙,因為宗座秘密是教會法保密系統中最高層級的機密。現在,我們有機會保護團體,告訴他們判決結果。」

他亦肯定詔書有助於教會與國家司法當局合作,能創造機會來跟進合法提出的要求,以期保護受害者,去調查這類案件,並懲罰有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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