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訪問學障生家長

刊登日期
2011.07.08

(本報訊)明愛調查發現,逾六成學障生的家長稱學校拒絕在呈分試上為子女提供考試的調適或豁免安排,令學童在升學方面遇到困難。報告建議學校應按需要提供協調主任,以照顧學障生的學習需要。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特殊學習需要服務工作組,與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學者合作,於本年進行「為特殊學習障礙學童在呈分試提供的特別考試安排問卷調查」,共訪問逾二百名學障學童的家長,了解學障生在校內學習及考試安排上的支援。

報告顯示,逾五成家長不知道可為學障子女在決定學生升中派位的呈分試上申請特別考試安排;只約三成家長主動向學校要求,但即使他們主動向學校申請,當中逾六成的學校會拒絕繼續提供豁免安排或考試調適,如字體放大、加時及減少默書範圍等。四成學校以此舉對其他同學不公平,和「不能發揮學童潛能」為理由不提供調適;近兩成學校稱資源難以調配;半成學校以調適將不獲教育局批准為理由拒絕申請。

逾五成被訪者稱過去一年未能與教育心理學家見面以討論子女的學習情況;至於能與教育心理學家會面的家長中,因會面時間短和不明白專業術語,三至四成表示不太明白學校的支援及調適。另外,只有不足一成半家長曾閱讀教育局發出的「特別考試安排」指引,但其中約九成不相信學校會根據指引內容,為學障生推行特別考試安排。

在呈分試安排上,逾兩成家長未知學校在呈分試名次的安排;半成家長稱學校將子女名次除去。報告解釋,在呈分試中,除去名次等同把學障生名次排列最末,學生均被判為第三組別。 對於這群智力正常,只是學習方法與其他人不同的學障生,校方的安排儼如封殺他們的升中路,讓他們無法進入心儀的中學。
報告建議學校應根據學障生的比例在校內設「特殊教育需要協調主任」,專職監管學障學生在教學和考試上的調適安排。

另外,建議要求教育局舉出具體例子,列明不提供調適的原因和理據,避免學校因「若個別學生所獲的特別考試安排未必適用於作為升中派位之用的呈分試或公開考試,學校須讓家長了解有關情況」這指引,廢除原先學生應享有的調適。

報告並建議教育局每年為臨近呈分試的小學及學童家長提供講座及派發相關單張,講解在呈分試中,學生應獲得的特別考試安排及申請渠道。

教育局於二九年已向學校發出指引,只要符合平等機會的理念和原則,學校須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要求,在呈分試為他們提供特別考試安排。學生進入小五下學期後,校內成績便開始計算在升中呈分試內,而呈分試的名次將決定他們升中派位的組別。(教)


學障生的困難

◆ 逾五成受訪者過去一年未能與教育心理學家會面;
◆ 逾五成家長不知學校在呈分試上可申請特別考試安排;
◆ 六成學校不應允為學障生作考試調適;
◆ 學校不再預先提供默書範圍;
◆ 學障生考試加時和特別房間的安排被除去;
◆ 逾兩成家長不知道學校在呈分試排名次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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