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道】無盡的寬恕

期數
3995
刊登日期
2020.09.11
作者
左旭華
主曆
主曆 2020 年 09 月 13 日 常年期第廿四主日

常年期第廿四主日(甲年讀經)
讀經一:德廿七33 —廿八 9∣答唱:詠 103 ∣讀經二:羅十四7—9∣福音:瑪十八21 — 35 

整部聖經的啟示都圍繞著展示上主對世人無盡的愛,而這種愛也自然成為每一位基督跟隨者與周邊其他人關係的模範。

寬恕永遠是無盡的

瑪竇福音第十八章包含了一連串關於基督徒團體的日常生活指引,寬恕就是其中之一。在今天所讀的福音中,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 「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十八21-22)耶穌引導伯多祿將這個問題放在另一個高度上了解:我們必須效法上主,達到無盡的寬恕,這也許就是耶穌所說「七十個七次」的含義。相對於創世紀記載:「殺加音的受罰是七倍,殺拉默客的是七十七倍。」(創四24)耶穌曾經說過:「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五17)賞罰和責任是能夠被量化和計算的,而愛與寬恕卻是無止盡。互相寬恕有助於建立團體,但同時不容忽視的,就是在團體裡彼此間的信任。

耶穌為要讓門徒更深入明白到寬恕的道理,遂說出瑪竇福音所獨有、亦是耶穌其中一個最美麗的比喻。由於上主對世人無盡的愛, 在公義的上主面前,「算賬」(瑪十八23)這個行動就黯然消失了。在比喻中,回應僕人的懇求,「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瑪十八27)其實, 「一萬塔冷通」以當時來說,確實是一筆有如天文數字、無法償還的巨額款項。這就是為甚麼僕人在主人面前「俯伏在地叩拜」(瑪十八26)又加上承諾,以試圖改變主人對他懲罰的原因。君王對僕人的寬恕是無代價的,君王只是出於「動心」(瑪十八27)、出於愛而寬恕,而不是出於期望有一天能收到這筆欠債。

不要對你的友好懷有怨恨

在比喻的後半部,敘述了原來這位僕人的作為,正正與主人的作為完全相反。僕人的同伴欠僕人「一百德納」(瑪十八28),這只是大約當時一個工人一百天的工資,這筆款項相對來說不難償還,但僕人同伴的懇求卻被僕人所拒絕。那 「惡僕」(瑪十八32)未能從自己的經歷中學會功課。確實,若以當時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做法,他可以將欠他金錢的同伴送進監獄裡也不為過;但君王卻曾向他展示過另一種公義,是出於上主那無盡的愛和不求回報的屬性。這公義所關注的,是對方是誰,而不是他們擁有甚麼。

上主愛因為祂本於善。在祂無盡的愛臨在底下,世人所作的一切都是次要的。那信奉上主的人必須跟隨上主,以同樣的方式去愛。上主無盡的寬恕亦是我們生活的榜樣。上主邀請我們「你要記得天主的誡命,不要向人發怒; 你要記得至高者的盟約,寬恕別人的過錯。」(德廿八8-9)因此,我們必須常常向他人敞開心懷。在經歷過上主對我們無盡的寬恕後, 那問題:「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瑪十八21)已經失去了意義。也許,我們生命中最渴望和最需要的,正是「作生者和死者的主」(羅十四9)——耶穌基督那無盡和無條件的愛。

在這個充滿混亂和苦難的世界,諸多不同社會現象充斥著。經濟自由主義利益下所導致的貧富懸殊、國家之間與及人與人之間的嚴重矛盾衝突、世人對正義日益深切的訴求、為達致維護基本人權的種種運動等等。這些事實都無法抗拒地出現在我們周圍,信仰因而面對著挑戰。唯願我們在經歷考驗中,更能認識信仰,將上主的公義,特別是上主那無盡的愛和寬恕,滲進各樣苦難的根源中,並達至和平圓滿的境界。 

 • 主日講道由慈幼會張心銳、香港教區的左旭華和黃君右,以及耶穌會黃錦文四位神父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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