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道】橋

期數
4001
刊登日期
2020.10.23
作者
黃錦文
主曆
主曆 2020 年 10 月 25 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甲年讀經) 
讀經一:出廿二20 -26 ∣ 答唱:詠 18 ∣ 讀經二:得前一5 - 10 ∣ 福音:瑪廿二34 -40 

鯉魚門以西,汲水門以東,秋風的精靈,踏著飄逸的步伐,遊走獅子山和太平山之間。關山寥落,秋水潺潺。前方的昂船洲大橋,矗立天和海之間。

秋日靜好,維港波濤協奏。海角一隅,奮筆直書。秋,是筆耕的季節,默觀的好時光。

曾聽過一位母親,分享一個椎心泣血的經驗。女兒初長成,亭亭玉立,聰敏乖巧,前程似錦。然而,一次夜歸時,遭賊人殺害。一把利劍,刺透慈母的心靈,在心中留下一條不斷滲血的暗道。陷於無法自拔的哀痛黑洞中,生不如死,長夜飲泣,不能自已。無邊的黑暗中,來自宇宙深處的光,刺穿黑洞,開啟一扇盼望的窗。聖神的手,以溫柔的撫摸,治療受創的心靈。上主的愛,封閉溢血的甬道,將母親從哀傷的監獄中釋放。受創但得治療的心, 不單能寬恕,更能同理殺人者母親的痛苦,主動探望、關懷安慰,及後更探望獄中刺殺自己女兒的男青年。超越人倫的愛,教人動容。

上主藉著梅瑟頒布十誡和法律。出谷紀(廿二20-26)描述上主是慈愛的主,關心人民的處境,尤其是弱少者的需要,訓示以民須將心比心,對人要一視同仁,絕不應壓迫和苛待外僑,因為以民也曾僑居埃及地。此外,要善待寡婦和孤兒、窮人,債主不應收息圖利。凡此種種,都顯示天主不單愛護整個選民,更關懷每個人的需要。西方的人權觀念,根源自希伯來和基督信仰。西方歷代思想家,歷經兩千年的深度反思,終於奠定適於全人類的人權觀念。人權的基礎是愛:希伯來神學強調無差等的愛,儒家傳統主張人倫之愛:由親至疏, 推己及人,唯均以愛為人性的本源。

保祿在得撒洛尼人前書(一5-10)稱讚得城的信友,認真效法基督和保祿愛主愛人的榜樣,面對困苦和迫害,仍堅定固守信仰,以愛天主的情懷愛人,堪當馬其頓和阿哈雅眾信友的模範。愛,定義人的存在。沒有愛,人只是行屍走肉;基督徒也不過是發聲的鑼,發響的鈸。人活在關係中,愛是一切關係的主軸。森林規律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動物縱然沒有靈魂,卻深愛自己的後代。雌性鮭魚受孕後離開賴以生存的海洋,逆流而上,在河道產卵, 產後因身體過度虛耗,客死產卵地。然而, 「殉道」的悲壯戲劇仍年年上演:鮭魚為後裔鞠躬盡粹,死而後已。愛及於萬物,彰顯生命的全幅意義。

《瑪竇福音》記載,法利塞人聚集,陰謀反對耶穌。當中一位法學士,故意提出問題試探耶穌(瑪廿二34-40):「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猶太經師將梅瑟法律分為613條,其中365條屬消極的誡命,248條為積極的誡命。由於所有誡命都重要,必須遵守, 法學士的提問,並非關於那些法律無需遵守, 而是看耶穌可否如其他經師,以簡單的陳述綜合全部法律。耶穌以兩條誡命綜合全部法律。第一條誡命,便是猶太人每日背誦兩次的「舍瑪」(Shema:「以色列!你要聽」),當中要求人必須實踐的「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申六4 -9) 「心」( kardia ) 是情感的樞紐; 「靈」(psyche)是生命力和思想的中心;「力」(ischys)即力量或能力。第二條誡命,「你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則來自神聖的法規(肋十九18),旨在指出對天主的愛,必須藉愛鄰人表達出來:不愛他人便不愛天主,愛上主就一定愛近人。兩條誡命二而一,一而二,不能分割。猶太人的文化不同於近代西方的個人主義,而與中國人以家族為中心的儒家思想近似。當然,猶太人極重視宗教團體,這點則與傳統儒家文化殊異。傳統中國人和耶穌時代的猶太人相同之處,都是靠他人肯定自己的價值,以至愛人和愛己不可分。當然,耶穌點出愛的基礎,就是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如此,才有能力愛人如己。

季節更迭,滄海桑田,宇宙流變不居,天地生生不息,唯有天主的愛,永恆不易。愛的大橋,連繫天人,心心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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