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執事】終身執事三重職務之一: 服務聖言與訓導職務

期數
4003
刊登日期
2020.11.06
主曆
主曆 2020 年 11 月 08 日 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在授予聖秩禮上,主教把福音書交給執事, 說: 「領受基督的福音吧, 你要成為祂的先驅。」因此,執事的主要職責,就是與主教和司鐸合作,宣講基督的奧跡、傳遞基督徒信理、和關注時代的問題;因為這職務並不出於他們自己的智慧,而是出於天主聖言的智慧,召叫眾人皈依和成聖。

傳揚福音和宣講天主聖言是執事的本份。按法典明示,執事有權在各地宣講。這權力雖然是建基於聖秩聖事,但在執行時,應要在聖堂主任司鐸的默許下,並懷著謙遜態度,作為天主聖言的僕人而非主人。

當執事根據有關的守則主持禮儀慶典時,他應重視講道的環節,因為講道就是「傳報天主在基督奧跡中的奇妙化工,而基督的奧跡又臨在、及在禮儀中生效」。

固此,執事須接受訓練,透過祈禱、研讀聖經、與教會訓導保持完全協調,並配合他們的宣講對象的處境,用心準備道理。為協助信友們對基督信仰的知識得以增長、並藉著勤領聖事強化信仰、及在家庭工作及社會生活中表達信仰,執事必須重視對信友講授教理,尤要切合他們基督徒生活中的不同階段所需。 當今世代極需要新的福傳,因而要求晉秩聖職人員付出更大、更慷慨的努力。除了投身於教區和堂區的教理講授、福音傳播,以及為準備領受聖事而設的課程外,還應奮力在自己的職業領域裡傳遞聖言,一是透過直接宣講的方式,二是積極臨在於公眾輿論得以建立及道德守則得以應用的地方── 例如:參與促進家庭或生命權利的不同社會服務或組織。

執事們也應意識到,在學校、天主教及民辦大學的宗教及倫理教育中、可以充分善用現代社會傳播工具,開展更多機會履行聖言服務。

就此,執事有責在出版或發表關乎信仰或倫理的著作前,先呈交教區教長審閱。如他們要替那些經常攻擊天主教,或攻擊優良道德的刊物撰寫文章,也必須事先獲得教區教長的批准。在參與電台或電視廣播時,他們也須遵守主教團所訂的守則及教會的立場。

在任何情況下,執事應堅持:絕不妥協,時常表達真理──這是首要和不可或缺的原則。執事須意識到,教會的本質是傳教,既因為按照天父永恆的計劃,她源自聖子與聖神的使命;也因為她從復活的主那裡接受了明確的命令:要向一切受造物傳福音,並為相信的人施洗。(參閱谷 十六15-16;瑪廿八19)執事是教會的聖職人員, 因此,他們雖歸屬個別教會,但仍肩負普世教會的傳教義務。所以,在他們的職業或家庭(如已婚)責任許可下,應樂於向萬民傳教。

執事的職務與教會福傳使命息息相關,執事的三重職務:服務聖言、服務禮儀、以及愛德服務,都會倒過頭來融入和滋養執事的日常生活。使他們在俗世的專業領域和職業生活中,為基督作見證,這也是梵二提出當今世代新福傳的一種方式。(十) 

  • 終身執事本著仁愛精神,協助主教和司鐸負起聖言、禮儀及愛德的三重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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