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執事】終身執事三重職務之二: 服務祭台、聖化職務

期數
4004
刊登日期
2020.11.13
主曆
主曆 2020 年 11 月 15 日 常年期第卅三主日

在領受聖秩聖事時,執事其中的一個職務就是「服務祭台」。這「服務祭台」的職務是建基於聖秩聖事;因此,它是有別於平信徒的禮儀服務,同時亦有別於晉秩司祭職的禮儀服務。按教廷「聖職部」所發表的《終身執事職務及生活指南》(簡稱《指南》),「由於『禮儀是教會行動所趨向的頂峰,同時也是教會一切力量的泉源』,執事在禮儀中提供聖事性協助。這協助的權利為他也是獲得聖事恩寵的泉源,滋養(他) 整個牧職」(指南28)。

因此,我們應在這「分別性」及「協助性」兩者之間反思執事如何服務祭台。首先,在「分別性」上,執事在禮儀中的職務並不等同於平信徒的職務;因此,執事絕對不是「高級教友」, 亦因為他們的職務又不等同於司鐸在禮儀中的責任,故此,他們也不是「低級司鐸」。相反地, 執事在禮儀中是有一獨特的職務:將執事的職務指向那被釘的主耶穌基督。因此,執事不應只注意禮節上的外在行動表達,而應專注於禮儀行動上對主耶穌的「向心性」,也就是如何將自己在禮儀中完全交托給上主,並以主耶穌為整個禮儀的核心。正如《指南》所引述:「禮儀是恩寵和聖化的泉源,其效能是源於基督,並非依靠施行人的聖德。」(指南29)因此,這份在祭台的服務,能加強執事們謙遜、誠樸的德行,好能藉著主耶穌基督,而得到生命的成長。

此外,由於禮儀並非單是個人的行為,亦不是某種社會性的行動;因此,禮儀行動是一項能帶領教友渴望天主、強化信仰、聖化教會的行為。故此,執事在禮儀中不應任意加插一些個人的行動意慾,而應恪守禮規上的指引:「執事應忠實地遵守禮儀書的禮規,不得擅自增添、減少或改變;操縱禮儀,就等於剝奪禮儀所蘊藏的基督奧蹟的豐饒,也意味著冒犯教會以智慧所建立的美好事物。」(指南30)因此,執事在服務祭台時,在不同的聖事服務中,應對該聖事的禮規有深入的認知,且能藉此反省主耶穌基督在聖事中與他們的聯繫,好能達到天人合一的恩寵境界。如此,執事在面對禮儀中任何禮節的增減時,他也能及時應對及適度調節地將純正而明確的禮儀精神,藉著服務傳遞給信眾。不然,若執事只是執行禮節而不求理解,他的迷惘便會引致信眾分心走意,未能投入聖事的恩寵中! 

另一方面,執事也分擔了主教及司鐸的聖化職務,特別是在「家庭牧民」及「病人牧民」的事務上。因此,探訪家庭、作婚前查詢、探訪病弱、照顧亡者家屬⋯⋯等職務,均是執事所必需擔當的。同時,在這些職務中,執事所專注表現的是一份牧者的關愛,就如同主耶穌基督愛了我們一樣,讓這些信眾能在執事的服務中經驗天主的愛、得到心靈的聖化、舉心向上、光榮天主。然而,執事為能達成「聖化」的事效,他必須擁有深厚的祈禱經驗;否則,他們的服務便如同社福服務而已。因此,執事的靈修培育,便更能與服務祭台及聖化服務連結在一起,好使主耶穌基督成為他們生命的核心。(十一) 

  • 終身執事本著仁愛精神,協助主教和司鐸負起聖言、禮儀及愛德的三重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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