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傳揚福音
耶穌升天前,曾囑咐宗徒們說:「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我的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瑪廿八19)。聖保祿宗徒也說:「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九16)按照以上的話,當人決定跟隨基督領洗後,自然肩負將基督的喜訊傳播,否則就有禍。這似乎很駭人聽聞和很大壓力的話,為何如此嚴重?我想,因為我們從天主白白得來寶貴的恩典,沒有傳遞給別人,使別人在救恩上落空吧!
當天主造生人時,目的是與人分享祂完美的生命,成為幸福的人,但因人犯罪背離天主,失去了這份天恩,在原罪中浮沉、自我中心、自私自利在罪惡中生活。本來完美幸福的人生,竟成罪惡滔天的處所。
天主竟憐憫人,願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重獲被造時的幸福,為此天父派遣聖子來世,與人同在,以祂的言行教導人如何生活, 為能重獲新生。當人願意跟隨基督,學習祂的言行,改變罪惡的生活,接受洗禮,重新成為天主的子女,享受重生的大恩。天主願意人獲享這份恩典後,更能傳遞給他人,使別人也因這傳遞而領受天主的救恩,這就是傳播福音喜訊的真義。
所以聖保祿強調,不傳福音就有禍,表示我們領受了如此鴻恩後,卻不將這大恩傳遞給他人,致使弟兄失落救恩的機會。
為何信友對福傳那末困難?是否對所信的不大深入呢?或者經驗不到信仰對生活有大的幫助?
假使人們經驗到信仰是一件美好的事,對其生命有積極意義、動力和幸福,幫助人在自由、喜樂、平安中生活時,人必然會向外傳, 目的亦願別人分享這份美好。當別人見到傳遞福音的人,生命有如此美好的轉變,自然吸引他接受所傳遞的。
但我要問,人信主後,生命有以上的轉變嗎?若沒有,很難將所信的去傳。因為對信仰認識不深,也經驗不到對生命帶來積極效果之故,為此信友必須先充實自己的信仰。不少信友,只停滯在慕道時所學的道理,其實慕道所學的,只不過是對信仰認識的初步而矣,為要成為成長的教友,必須不斷加深對天主的認識,否則無法與天主建立一份深厚的關係,既無深的關係,怎能將所信的去傳。在我個人經驗中,信仰真的使我活得愈來愈充實和有意義,但必須付出時間去培育自己,正如為要活一個充實的人生,也需要不斷的去進修呢!對培育信仰也是如此,這培育對我們實畢生受用,尤其當生命越走越深時,人更領略到只有天主真的是我們生命唯一的終向和磐石,只有祂永遠與我們同行。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和黄漱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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