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打疫苗是為了甚麼?

期數
4028
刊登日期
2021.04.30
作者
集思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5 月 02 日 復活期第五主日

新型冠狀病毒肆虐已年半,而政府的抗疫措施背後的邏輯愈令人摸不著頭腦。由於香港市民接種疫苗率偏低,由2月底起香港市民開始接種疫苗,至今有約84萬人接種了第一劑新冠疫苗,已打第二劑的則有約43萬人,接種率大約11%。為了增加市民接種疫苗的「誘因」,政府將接種疫苗和放寬社交距離,如堂食的限制、關閉處所的重開、出外旅遊……等措施掛勾。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招待會中提出「疫苗氣泡」這概念,她舉例:「食肆方面,員工需要每隔14日接受檢測, 在第一階段,如果所有員工已經接種第一劑疫苗,而所有顧客必須使用安心出行,該情況下便容許放寬限桌令,由4人增至6人,堂食時間延長至午夜12時。至於第二階段,當所有員工已接種兩劑疫苗,並待14天後產生抗體,以及所有顧客已完成第一劑疫苗並使用安心出行,食肆可劃出特定範圍(Clean Zone),每檯上限8人;若只接待已接種兩劑疫苗的顧客,每檯則可增至上限12人,宴會人數可進一步提升至100人,堂食時間延長至凌晨2時。」而筆者執筆時六個仍關閉的處所,包括酒吧及派對房間等,若所有員工及顧客均接種第一劑疫苗,並以「安心出行」登記資料,則可以有限度重開。

所謂的「疫苗氣泡」政策,政府是變相將放寬防疫措施與疫苗接種掛勾,這種抗疫政策是本末倒置的,市民接種率是基於不信任疫苗的安全性,自開放接種疫苗以來,已出現十多宗死亡個案和多宗的嚴重副作用個案,雖然專家認為這些死亡個案與接種疫苗無關,政府理應增加市民接種疫苗的信心,如多些接種的指引,有關醫學數據的開放性等,但現時的建議是把防疫責任轉嫁到食肆身上,和一些被關閉的處所的經營者身上。食肆負責人怎樣要求員工打疫苗,出事後哪一方負責,假設如員工有長期病患不適宜打疫苗的話,是否要把員工解僱呢?食肆又有哪權力可以檢查顧客的針卡呢?香港地少人多,除了大集團外,如何將有限地方再劃出個 clean zone 出來。

要營業、要旅遊、要外出進食,要工作的香港市民便要接種疫苗,而其他地區來港的民眾還要遵守檢疫措施,唯獨由5月起,由內地來港的民眾卻可免檢疫和免打疫苗,這又是甚麼理據呢?雖然來港的內地民眾是持有陰性檢測證明,但難保他們在來港的過程中染疫。在這「神邏輯」的抗疫政策下,苦的是香港市民。林鄭月娥否認利用放寬防疫來威脅市民接種疫苗,強調措施是「誘因」,「不是懲罰某些市民」,但她同時警告要令不打針的人知道「有後果」,問題是為何這後果是由普羅市民去承受,而一眾高官縱使決策錯誤,卻沒有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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