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頒手諭 設立平信徒傳道員職務

期數
4031
刊登日期
2021.05.21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5 月 23 日 五旬節主日

(梵蒂岡新聞訊)教宗方濟各簽署《古老的職務》手諭,公布設立平信徒傳道員職務,因為此職務對福傳工作至為重要。

教宗表示,在當今世界福傳,「需要承認平信徒的臨在,他們憑著聖洗,蒙召為要理講授互相合作。」教宗也强調「與青年世代真正相遇」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有創意的方法,使福音的宣講適應教會使命的變化。」

教宗寫道,「在這兩千年來福傳的整個歷史中,極明確地顯示出傳道員的使命是多麼富有成效」。這個新設職務有很古老的根源,能追溯到新約時代,《路加福音》便提到這職務的幼芽形式。

隨後,從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召開以來,教會就愈加意識到傳道員的任務至關重要,對基督徒團體的發展更有必要。

教宗指出,今天有許多具才幹和毅力的傳道員,從事著傳授信仰這不可取代的使命,而傳道員真福、聖人和殉道者的隊伍也「標明了教會的使命」,構成「整個基督信仰靈修史上一個豐富的泉源」。

教宗提到,平信徒傳道員與教區主教,以及公教父母的職份是互相配合的,因為傳道員沒有奪走「作為教區首位傳道員的主教的這項使命」,也未除去「父母給予子女基督信仰培育的特有責任」。

教宗勉勵牧人要承認這平信徒職務「能透過將基督信仰價值觀滲入到社會、政治和經濟的領域,對社會轉變作出貢獻。」

教宗解釋道,傳道員是信德的見證人和導師,蒙召投入傳授信仰的牧靈服務,負起從初次宣講到準備基督徒入門聖事,一直到持續培育的責任;為要能完成這一切職份,便要「藉著祈禱、學習和直接參與團體生活。」

教宗叮囑,傳道員職務必須「以完全在俗的形式,不可有神職化的任何表達」。

此外,平信徒傳道員的職務要求主教進行應有的分辨。傳道員該當是「信仰深厚和人性成熟」的男女、積極參與基督徒團體生活、能夠「款待、慷慨及度友愛共融的生活」;他們應在聖經、神學、牧靈和教育學方面接受培育並具備要理講授的經驗,同時也能與司鐸和執事真誠合作。

教宗最後指出,各主教團應使「傳道員的職務實際有效」,制定符合手諭精神的培育計劃和接收他們的必要規範準則。

這道手諭於5月10日教會的司鐸聖師,聖若望亞維拉瞻禮簽署;翌日公布。

圖︰疫情前香港教會的傳道員聚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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