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生·活】失而復得

期數
4032
刊登日期
2021.05.28
作者
劉淑愉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5 月 30 日 天主聖三節

我有一位相識20年的摯友,去年因某些原因,情緒上出現了問題,她將自己關閉起來。在這段日子,我嘗試用電話發信息給她,間中問候她的近況、跟她分享我的開心和失意、或送上鼓勵。她的態度忽冷忽熱,偶爾遇著她的冷淡,我也有灰心、失望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真的很微妙,經歷了整整一年她進我進、她退我退的過程。最近,她終於尋回自我,再次走進人群。她感謝我,一個懂她淚水的朋友,在她迷失的時候,一直送上祝福、默默陪伴。

在這件事情上,有朋友說我成功地尋回一隻迷失的羊。我思索了一會,真有點像在蕩子回頭中,父親看到小兒子回來那種失而復得、應當喜樂的感覺。(路十五11-32)自領洗的一刻,我們脫離罪惡,加入了教會,和基督結為一體,成為「天主子民」。這尊貴身份同時也使我們分享基督的司祭(我們要過基督徒相稱的生活,以自己作為天主所悅納的祭品,全部奉獻給祂)、先知(我們透過福傳工作去執行先知的使命)和君王(犧牲自己、服務他人,特別是那些弱小無依者)的三重職務。實踐自己的司祭職務,我每天為她代禱,而仁慈的天主也俯允了我的禱告。聖保祿邀請教友「要為一切人懇求、祈禱、轉求和謝恩,並為眾君王和一切有權位的人」。(弟前二1-2)當下的一刻,我不過做了應做的事,而我是眾多天使中的一位,一切榮耀皆歸於天主。

有經師試探耶穌,問梅瑟法律六百一十三條眾多誡命中,那一條才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申六4-5) 

天主沒有要求我們每一個成為聖人,我深信只要我們每天各自在不同的角色或職務上,好好活出「愛主、愛人」的原則,以聖言作為生活的基礎,用心看待身邊每個人、每件事,世界會因你而變得美麗,天國(一個正義、仁愛與和平的王國)也可臨現人間。

 

 •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神學普及 / 文憑課程」學生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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