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落實租管刻不容緩

期數
4032
刊登日期
2021.05.28
作者
黎汶洛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5 月 30 日 天主聖三節

在上月初,本會和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就「劏房租務管制」進行民意調查。數據顯示,在6685受訪者中,有66%不是劏房住戶或業主,但他們對於政府工作小組針對劏房租管方案的兩項建議傾向支持,包括非劏房住戶同意政府需要就不同類型的劏房進行租務管制,尤其是設立租金增幅上限及續租權保障,以紓緩劏房基層住戶的生活壓力。

數據更顯示有51%支持「劏房租客有續約一次為期兩年的租住權保障」;有69%支持「劏房租金增幅上限,不可多於原租金15%或不能高於物業估價處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數,以低者為準」。筆者認為,這兩項建議只是底線,工作小組有必要再完善方案。首先是關於「租金升幅上限」的建議,社福及宗教團體樂見小組以差餉物業估價署租金指數為參考指標,然而租金指數受經濟環境影響,升跌幅不穩定。參考報告文件,以40平方米以下的私樓單位租金指數為例,自1998年起至2020年,其中7年租金升幅百分比超過15%,2013年的租金指數升幅更曾高達19%,意味該年續租時,業主可以加租至15%,對劏房戶是極大負擔。社福及宗教團體曾在3月以視像形式舉行聯區居民大會,討論租管方案,逾50名基層住戶認為15%的租金升幅上限過高,並建議應參考公屋法定租金升幅,將租金升幅封頂為10%,以保障住戶的基本生活和住屋權利。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副教授邱勇建議政府加入投訴機制,讓住戶遇上居住問題而業主不願維修時,可到政府部門投訴,限制該業主在續租時的加租幅度。如果業主不改善問題,就不准他加租,以提供經濟誘因讓業主進行維修,保障租客的居住質素。他擔憂政府就租管立法後會「放軟手腳」,而不處理整體房屋問題,因為劏房本身是不應該存在的產物,租管只是政府未能大幅增加公屋供應時的臨時措施,加大房屋供應才是治本的方法。

總結而言,是次民調反映大部份市民,不論是基層住戶、中產家庭、非劏房住戶和業主均支持落實劏房租務管制,所以政府必須就租管立法,回應市民意見,改善本港房屋問題。然而筆者認為工作小組的方案只是一個基礎框架,仍然有很大改善空間,期望政府可以就劏房租務管制進行全面諮詢,包括召開立法會公聽會,或工作小組舉行更多實體諮詢會,廣納基層市民意見,推動下而上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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